第4章:八佾第三
3.1 孔子谓季氏①:“八佾②舞于庭③,是可忍④也,孰不可忍也?”
【注释】
① 季氏:鲁国大夫季孙氏,或以为本章所指为季平子,或以为季桓子,皆不足据。《正义》: “鲁季孙得氏,自文子始,以文子为季友孙也。此文‘季氏’,及下篇‘季氏旅于泰山’、‘季氏富于周公’、‘季氏将伐颛臾’,俱不名者,内大夫,且尊者,宜讳之也。”
② 八佾:佾音y,八人一列为一佾,八佾即八列。按礼制,天子祭祀时,乐舞用八佾;诸侯为六佾,大夫四佾,士二佾,“自天子至士,降杀以两”。季氏为大夫,只能用四佾,用八佾是违礼的行为,所以孔子讥之。
③ 舞于庭:《正义》: “《白虎通礼乐》:‘歌者在堂上,舞在堂下何?歌者象德,舞者象功,君子上德而下功。’”案“堂下”即庭。本章指舞于季氏家庙之庭。
④ 忍:有二解。一为忍心,《集注》:“季氏以大夫而僭用天子之礼乐,孔子言其此事尚忍为之,则何事不可忍为。”一义为容忍,《正义》:“当时君臣不能以礼禁止,而遂安然忍之,所谓鲁以相忍为国者也。”汉代以降,多取后一义。如后汉荀爽对策、魏高贵乡公、文钦、晋元帝、卢谌、庾亮等凡声讨致罪,皆如此。
【文学链接】
舞,古又称“万”,《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将禘于襄公,万者二八,其众万于季氏。”万即舞。在《诗经》中有许多描写舞蹈场面、以善舞来称赞人的作品。如下面的《简兮》:
简兮 《诗邶风》
简兮简兮,方将万舞。日之方中,在前上处。
硕人俣俣,公庭万舞。有力如虎,执辔如组。
左手执龠,右手秉翟。赫如渥赭,公言“锡爵”。
山有榛,隰有苓。云谁之思?西方美人。彼美人兮,西方之人兮。
【问题分析】
问:什么是“八佾”?孔子为何如此严厉批评季氏“八佾舞于庭”的做法?
答:佾指的是古代乐舞的队列。古代宗庙祭祀的八佾之舞中,每一佾都用八人,这是有讲究的。“舞所以节八音,八音克谐,然后成乐,故必以八人为列”。古人称由金、木、石、匏、土、革、丝、竹等八种材料制成的乐器为八音,其中,钟为金,磬为石,柷敔为木,琴瑟为丝,箫管为竹,笙竽为匏,埙为土,鼓为革。参《周礼春官大师》“皆播之以八音”注。古人认为八音谐和,才能称为乐。
舞乐规模有严格的规定,大概由于文献缺失,加上春秋以降越礼之风盛行,以致具体的规定在不同的记载中常有抵牾。《春秋公羊传》谓“天子八佾,诸公六,诸侯四。”《白虎通礼乐》依《公羊传》,并引《诗传》云“大夫士琴瑟御。”《左传》则谓“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但“八佾”是天子之制则是肯定的,诸侯不得僭用,大夫更是如此。然而春秋时王纲解纽,制度开始废弛,各国似乎早就开始僭用舞乐。《春秋》记载隐公五年“初献六佾”,据《公羊传》解释,鲁国是侯国,只能用四佾,用“六佾”之舞,已是僭越了。《公羊传》甚至还暗示鲁国早已开始僭用天子之乐。鲁国是周公旦的封国,周公辅佐成王,制礼作乐,对周王室有莫大的功劳,因此周成王特许鲁国世世用天子之乐祭祀周公。故鲁国是备有八佾之舞的,鲁君可能因此很早就僭用八佾了。季氏是大夫,所用之乐更应在鲁国君之下,但他却在家庙里直接用天子之舞,在孔子看来这真是难以容忍了,或者说,连这个制度都敢于僭越,那就什么都能做出来了。
【文化史扩展】
古人的姓氏 上古时姓与氏是有着严格区别的。古代从母姓,故“姓”从女从生。《左传隐公元年》:“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名之字。”故唯国君乃有姓。姓所以别婚姻,同姓之人不可以通婚。
氏亦非所有人都能拥有,氏者,“所以别子孙之所自出”。顾炎武云:“氏之所由兴,其在于卿大夫乎?……氏焉者,类族也,贵贵也。”因此,庶人是无氏的,对庶人只能直接称其名。
出自同一姓的人,可能有不同的氏。氏的得名有不同的缘由,“凡氏,或以官,或以邑,或以王父字。”顾炎武以为,诸侯赐卿大夫以氏,若同姓,公之子曰公子,公子之子曰公孙,公孙之子因为离祖先已远,不能上连于公,故以王父字为氏。若异姓,则以父祖官及所食之邑为氏。以官为氏的如司马、司城之类;以邑为氏者,如韩、赵、魏等。本章季氏是以王父字得来的。春秋时,鲁桓公有四子,其中继承国君之位的是庄公,另外三子不能承继国君之位,遂成为辅佐庄公的公卿大夫,称为公族,最小的一个名季友,季友之孙文子因以季为氏。
姓是永远不变的,氏则可以改。在称呼上,上古时是女子称姓,男子称氏。秦汉之后,姓、氏逐渐合而为一,后世遂通称姓氏。可详参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