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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

学段:高一下学期  学科:语文  来源:好学文苑网整理  作者:北宋-王安石
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
原文正文:答司马谏议书王安石某启:昨日蒙教,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虽欲强聒〔guō〕,终必不蒙见察,故略上报,不复一一自辨。重〔chóng〕念蒙君实视遇厚,于反覆不宜卤莽,故今具道所以,冀〔jì〕君实或见恕也。盖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 > 原文注音注释

【译文赏析】

『译文』

鄙人王安石请启:昨天承蒙(您来信)指教,我私下认为与君实您交往相好的日子很久了,但是议论起政事来(意见)常常不一致,(这是因为我们)所持的政治主张和方法大多不同的缘故啊。虽然想要勉强劝说几句,最终也必定不被您所谅解,所以只简单的给您回信,不再逐—替自己辩护。后来又考虑到蒙您一向看重和厚待我,在书信往来上不宜马虎草率,所以我现在详细地说出我这样做的原因,希望您看后或许能谅解我吧。

大概读书人所争辩的,尤其在于名气是否符合(实际),名气符合实际后,天下之间就没人会去阻拦他了。如今您来指教我的,是认为我的做法侵犯了官吏们的职权,惹是生非制造事端,聚敛钱财与民争利,拒不接受意见,因此招致天下人的怨恨和指责。我却认为从皇帝那里接受命令,在朝堂上公开议订法令制度并在朝廷上修改,把它交给有关部门官吏去执行,这不属侵犯官权;效法先皇的贤明政治,用来兴办好事,革除弊端,这不是惹是生非;替国家理财政,这不是搜刮钱财;驳斥错误言论,责难奸佞小人,这不是拒听意见。至于那么多的怨恨和诽谤,那本来预料到它会这样的。

人们习惯于苟且偷安、得过且过(已)不是一天(的事)了。士大夫们多数把不顾国家大事、附和世俗(的见解),向众人献媚讨好当做好事,(因而)陛下才要改变这种(不良)风气,那么我不去估量反对者的多少,想拿出(自己的)力量帮助陛下来抵制这股势力,(这样一来)那么那些人又为什么不(对我)大吵大闹呢?盘庚迁都(的时候),连老百姓都抱怨啊,(并)不只是朝廷上的士大夫(加以反对);盘庚不因为有人怨恨的缘故就改变自己的计划;(这是他)考虑到(迁都)合理,然后坚决行动;认为对(就)看不出有什么可以后悔的缘故啊。如果君实您责备我是因为(我)在位任职很久,没能帮助陛下干一番大事业,使这些老百姓得到好处,那么我承认(自己是)有罪的;如果说现在应该什么事都不去做,墨守前人的陈规旧法就是了,那就不是我敢领教的了。

没有机会(与您)见面,内心不胜仰慕至极!

『创作背景』

熙宁元年(1068年),新即位的宋神宗问王安石:“当今治国之道,当以何为先?”王安石答:“以择术为始。”熙宁二年,宋神宗问王安石:“不知卿所施设,以何为先?”王安石答:“变风俗,立法度,方今所急也。凡欲美风俗,在长君子,消小人,以礼义廉耻由君子出故也……”

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王安石开始推行新法,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翰林学士范镇认为实行“青苗法”是变富人之多取而少取之,然“少取与多取,犹五十步与百步”,七八月间范纯仁上书皇上,公开指责安石“掊克财利”,舍“尧舜知人安民之道”,御史中丞吕诲上书劾王安石巧诈,说他:“置诸宰辅,天下必受其祸”。一次宋神宗和文彦博讨论变法之事,神宗说:“更张法制,于士大夫诚多不悦,然与百姓何所不便?”文彦博说:“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

第二年,司马光给王安石写了三封长信——《与(王)介甫书》责难王安石“财利不以委三司而自治之,更立制置三司条例司”,“又置提举常平广惠仓使者”,“今介甫为政,尽变更祖宗旧法,先者后之,上者下之,右者左之,成者毁灭之,弃者取之,矻矻焉穷日力,继之以夜不得息。……”,“今介甫为政,首建制置条例司,大讲财利之事,又命薛向行均输法于江,淮,欲尽夺商贾之利,又分遣使者散青苗钱于天下而收其息,使人愁痛,父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或所见小异,微言新令之便者,介甫辄艴然加怒,或诟骂以辱之,或言于上而逐之,不待其辞之毕也。明主宽容如此,而介甫拒谏乃尔,无乃不足于恕乎!”。

他还列举实施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等弊端,要求王安石废弃新法,恢复旧制。王安石则写了《答司马谏议书》回复:“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后来两人完全决裂,司马光跟皇帝辞职,隐居洛阳专心撰写《资治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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