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觅宝记
傻瓜有多种多样的。喂,大家坐定了,指名叫到谁,谁再站起来,好不好?
我自己就当过各种傻瓜,只差一种。我挥霍了祖传的家产,妄想结婚;我打扑克,玩草地网球,做没有本钱的投机买卖——我的钱财很快就各奔前程,同我分了手。但是有一种头戴系铃帽的滑稽角色我还没有扮演过。那就是寻觅藏宝的人。很少有人会犯这种愉快的狂热病。但是在所有追随迈达斯国王的人中间,觅宝人的追求最富于美妙的憧憬。
但是我还要说几句离题的话——拙劣的作者都难免如此——我这个傻瓜属于多情的类型。我见到梅玛莎曼格姆后,就是她的人了。她年方十八,皮肤象新钢琴的象牙琴键那么白皙,容貌秀丽,仿佛一个天真无邪的天使谪降人间,注定要生活在得克萨斯草原上一个沉闷的小镇里;因此,她的姣好端庄更增添了动人哀怜的魅力。凭她的气质和妩媚,她原可以象摘木莓似地摘下比利时或者任何一个花哨的王国的皇冠上的红宝石,但她自己并不知道,我也没向她点破。
你明白,我是要赢得并保持梅玛莎曼格姆。我要她同我长相厮守,每天把我的拖鞋和烟斗搁到晚上找不到的地方。
梅玛莎的父亲留着大胡子,戴着眼镜,胡子和眼镜几乎把他整个人都遮住了。他活着就是为了同甲壳虫,蝴蝶,以及天上飞的,地上爬的,钻进你脖子里的,或者落到黄油上的虫子打交道。他是昆虫学家,或那一类的人物。他整天在外面用纱网兜捕甲虫目的飞鱼,用大头针把它们钉住,给它们起名字。
他们家只有他和玛莎两个人。他珍视她,把她看作精美的人类标本;因为她照料他,让他不时能吃上饭,衣服不穿反,让保存标本的玻璃瓶里的酒精经常满着。据说科学家们多是心不在焉的。
除了我以外,还有一个人也有意于梅玛莎曼格姆。那就是古德洛班克斯,一个刚念完大学回家来的年轻人。书本上的造诣他都具备:拉丁文、希腊文、哲学、尤其是数学和逻辑学的高等分支。
若不是为了他那逢人就卖弄自己的知识和学问的习惯,我本来会很喜欢他的。即使如此,你光看表面的话,仍会认为我们是好朋友。
我们一有空就在一起厮混,因为每个人都想从对方嘴里捞些稻草,从而探悉梅玛莎曼格姆着意的风向——这种比喻未免牛头不对马嘴;古德洛班克斯才不会犯这种毛病呢。情场角逐的人都是这样的。
你也许会说古德洛倾向于书本、礼貌、文化、智力和衣著。我会使你更多地想到垒球和周五晚上的辩论会——算它同文化沾些边吧——也许还会想到一个骑马的好手。
但是在我和他的闲聊中,以及我们去拜访梅玛莎时的谈话中,古德洛班克斯和我都摸不清她到底喜欢我们中间的哪一个。梅玛莎生性不爱明确表态,早在摇篮里的时候,就懂得让人们去捉摸猜测。
我已经说过,曼格姆老头总是心不在焉。很久以后的一天,他发觉——准是一只小蝴蝶告诉他的——有两个年轻人想网走那个照料他生活的年轻姑娘,或者女儿,或者诸如此类的法律上的附属物。
我从来没有料到科学家们居然也能起而应付这种局面。老曼格姆在口头上替古德洛和我定了性,轻巧地把我们归入脊椎动物中最低级的纲目;用的还是英语,没有说什么拉丁文,只提了一句Orgetorix,Rex Helvetii①——我懂得的拉丁文也只有这么一句。他还通知我们,下次再看到我们在他家附近转悠,就要把我们加进他收集的标本。
①“奥格托里斯,赫尔维蒂之王”。赫尔维蒂是指古瑞士,奥格托里斯曾企图征服包括赫尔维蒂在内的高卢,但未成功。
古德洛班克斯和我回避了五天,想等这场风波平息。等我们鼓起勇气再登门拜访的时候,梅玛莎曼格姆和她父亲已经走了。走了!他们承租的房子空关着,他们不多一点儿的家什也搬走了。
梅玛莎没有给我们中间任何一个人留下告别的话——没有在山楂树上钉一张飘动的白色便条;没有在门柱上画个粉笔记号;也没有在邮局里留一张明信片,给我们一点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