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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剽窃案

“福尔摩斯,看看这个!”

我把一本杂志扔到我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面前。杂志的封面俗里俗气,画着一个瘦脸、穿粉色睡衣的男子,正在用放大镜看一份文件。画的上方是一行大字:

大侦探罗克斯顿雷克!画的下方也有一行字,写的是:请读贝克街侦探的令人振奋的破案功底。

福尔摩斯笑着说:“真是最诚挚的奉承,我亲爱的华生!”

我得先向我的读者解释一下。我写的关于我朋友的业绩多年前首先登在《斯特兰德大街》杂志上。前几期反响不错,等到第三第四期,反响之大已到了我和福尔摩斯无法预料的程度。读者完全被《歇洛克福尔摩斯探案故事》所吸引,以致每一期刚刚出版,报摊书店前就排起了购买的长龙。

我当然知道,文字的剽窃事例自古有之,时有发生,但完全没有料到此事竟会发生在我本人身上。那天我正在贝克街上闲逛,逛到一个报亭前停下来,想看一下最新一期的《斯特兰德大街》杂志是否已出来,便发现了那份质量印得极差的《每周罪行》杂志。这份杂志的封面我已描述过了,里面关于罗克斯顿雷克的故事的标题是《花点头巾案》,但我很快就发现,这篇故事完全是抄袭我的一篇手搞,名字是《印花头巾》。人物的名字都经过了改头换面,地点和一些细节也做了些小改动,但整体故事却是我的文章的框架,而且模仿得十分拙劣。

这种抄袭行为已令人十分气忿,但更令我百般不得其解的是,我那篇稿子还没在《斯特兰德大街》杂志发表过呢。一想到将来我的读者或许会认为我在模仿这篇拙劣的抄袭,我便感到不寒而栗。福尔摩斯随手翻看《每周罪行》时,我将心里的想法对他说了出来。

“我亲爱的伙伴,用不着难过。等你的《印花头巾》发表时,任何有头脑的读者都能看出无论从风格还是内容上都是出自你的手笔。”

他的用意当然不错,但仍无法消除我的忧虑。

我说:“你说得没错,福尔摩斯,但让我心烦的是,这个作者——要是他可以称为作者的话——竟然也把他的主人公安排在了贝克街。”

福尔摩斯仍以泰然处之的口吻说:“至少故事里没有一个华生医生,连个搞医的都没有;主人公侦探的助手是个叫皮克顿的学生和一条大猎犬。”

我问福尔摩斯是不是该打官司,他摇摇头说:“不行,华生,他们唯一可能在法律上站不住脚的就是在你之前发表了故事。那个作者得知了你即将发表的故事情节,根本没耐心等待剽窃就发表了。”

当天下午我就赶到了出版那家杂志的联合出版社。出版社坐落在舰队街,在一幢脏兮兮的大楼里,等我爬上几层破烂不堪的楼梯后,我的怒气已燃烧到了极点。

“埃德温卡斯塔尔斯在哪儿?就是那个写罗克斯顿雷克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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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剽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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