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52.理想的激情——浪漫主义
18世纪末到 19世纪 30年代,浪漫主义文学盛兴于欧洲。它有鲜明的反对封建专制,反对古典主义的色彩,是资本主义制度在欧洲初步建立,民主运动和民族解放运动高潮时期的产物。
在文学渊源上,浪漫主义与启蒙主义文学和感伤主义文学有密切联系。中世纪的欧洲流行一种名为“浪漫传奇”的文学形式,这些传奇多是情节离奇、富于幻想的英雄美人的爱情故事。“浪漫主义”一词即源于“浪漫传奇”。启蒙主义文学提倡思想自由、个性解放和返回自然。在启蒙主义思想启示下出现的法国卢梭的作品、英国的感伤主义诗歌和小说、德国作家歌德和席勒的创作以及由他们倡导的“狂飙突进”运动促进了浪漫主义文学的诞生。
由于政治态度和思想观点的不同,浪漫主义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两大流派,即消极浪漫主义和积极浪漫主义。按照高尔基的看法,消极浪漫主义粉饰现实,企图使人和现实妥协并流露强烈的遁世情绪。积极浪漫主义则力图加强人的生活意志,唤起对现实中的一切压迫的反抗。
消极浪漫主义出现较早。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国的夏多布里昂、拉马丁、维尼,英国的华兹华斯、柯勒律治、骚塞,德国的诺伐里斯、蒂克、布伦塔诺,俄国的茹科夫斯基等。消极浪漫主义作家大多对现实表现出不满和愤怒,但他们的目光不是前瞻而是向后看的。中世纪宗教王国是他们心目中的理想世界。宣传神学思想,要求人们热爱上帝、皈依上帝几乎是他们的一致情绪。他们幻想用宗教的世界与现实世界相对抗,使人的世俗感情得到净化,摆脱现实的丑恶,这实际上是办不到的,因而在他们的作品中通常又流露出伤感与绝望的情调。消极浪漫主义倡导回归自然,这种自然也不是一种现实的自然状态,而是一种宗教境界。工业文明带来的进步被看成灾难,否定人生而赞美死亡,热衷于朦胧追求神秘,都使消极浪漫主义作品带有一种反历史主义的倾向。
积极浪漫主义文学是在与消极浪漫主义和古典主义的斗争中发展的。这种斗争在英法两国的丈艺界表现得尤为激烈。针对华兹华斯、柯勒律治等人宣扬宿命论、神秘主义的恶劣倾向,雪莱发表《为诗辩护》一文,指出诗人不应是生活的旁观者和遁世者,而应是战斗的号角,是未来世界的报信人。他的诗作《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塑造了一个不畏强暴、敢于反抗的英雄形象。与他同时的英国积极浪漫主义文学代表作家还有拜论、济慈、司各特等。法国积极浪漫主义的主要人物有雨果、塞缪、梅里美、大仲马等,其中以雨果的成就最大。雨果早期信奉古典主义,后来观念发生重大变化。1827年他在剧本《克伦威尔》序言中正式向古典主义宣战,全面提出了浪漫主义文学纲领。突破“三一律”束缚的《欧那尼》和《巴黎圣母院》问世,标志着法国积极浪漫主义对古典主义的巨大胜利。此外,积极浪漫主义文学代表作家还有德国的荷尔德林、海涅等人。
浪漫主义的共同美学特征是崇尚主观,强调想象和情感,抒发对理想世界的热烈追求,常用华丽奔放的语言和夸张对比的手法塑造形象。突出刻划人物的个性特征,重视情节的奇特和偶然。多用抒情体裁,如抒情诗、抒情散文等,小说也带有明显的抒情成份,并常以神话传说等作为创作素材。积极浪漫主义的作品因追求进步理想,表现顽强的叛逆精神,往往激情澎湃,气势磅礴,格调高昂激越,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