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回乡
回到了棣花,我成了名副其实的农民,在农民里又居于知识青年。但是,当我后来成为一名作家,而知青文学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走红于中国文坛,我却是没有写过一个字的知青文学作品。在大多数人的概念中,知青指那些原本住在城里,有着还算富裕的日子,突然敲锣
打鼓地来到乡下当农民的那些孩子。我的家却原本在乡下,不是来当农民,而是本来就是农民。报界里有一句话: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回乡的知青不是落难的公子,政府不关心,民众不关心,文学也是不关心的。
我读过许多关于知青的小说,那些城里的孩子离开了亲情,离开了舒适,到乡下去受许许多多的苦难,应该诅咒,应该倾诉,而且也曾让我悲伤落泪。但我读罢了又常常想:他们不应该到乡下来,我们就应该生在乡下吗?一样的瓷片,有的贴在了灶台上,有的贴在了厕所里,将灶台上的拿着贴往厕所,灶台上的呼天抢地,哪里又能听到厕所里的啜泣呢?俗话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俗话又说:家无三代富,风水轮流转。城市就是个优胜劣汰的营盘,在城里住久了的一部分人走出城门到农村去,一部分农村的有为者离开农村到城里来,城市就永远是社会文明的中心,也符合城市的性质。如今国家实行市场经济之后,面临困境最大的是那些计划经济时期建立的特大工厂。为什么这些工厂败家?其中一个原因是大的工厂除了生产外拥有着从幼儿园到小学、中学、中专和服务性的娱乐性的一系列完整的设施。工厂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子女及子女的子女几代人的内部消化,工厂实际上已经成了一个庞大的村庄,哪里还具备现代社会的先进性和文明性呢?在我的经历中,我那时是多么羡慕着从城里来的知青啊!他们敲锣打鼓地来,有人领着队来;他们从事着村里重要而往往是轻松的工作,比如赤脚医生、代理老师、拖拉机手、记工员、文艺宣传队员;他们有固定的中等偏上的口粮定额,可以定期回城,带来收音机、书、手电筒、万金油,还有饼干和水果糖。他们穿西裤,脖子上挂口罩,有尼龙袜子和帆布裤带,见识多,口才又好,敢偷鸡摸狗,敢几个人围着打我们一个。更丧人志气的是他们吸引了村里漂亮的姑娘,姑娘们在首先选择了他们之后才能轮到来选择我们。前几年社会上流行一首歌曲《小芳》,暴露的是时过境迁之后那些知青对于后来进城时又抛弃了乡下姑娘的一份忏悔和追忆。我听见那歌曲中的“谢谢你,给我的爱,伴我度过那个年代”,我心里厌恶着小白脸的浅薄。他们在时代中落难,却来到乡下吃了我们的粮食、蔬菜和鸡,夺走了我们的爱情,使原本荒凉的农村越发荒凉了。姑娘们选择他们,是认作他们毕竟是城市人,终有一天会回城市。狼狗天生的比土狗漂亮雄健而有价值,我们作为男子的竟也是这样认为。所以,当征兵、招干、招工以后,城市来的知青先先后后都走了,我们回乡来的知青并没有嫉妒和做过什么破坏工作,因为天经地义,他们是应该的。这如同都是窑里烧出来的,而瓦就是用在屋顶,砖块只能砌在屋基。但不能使我们心理平衡的,倒是长着吹火状嘴的,老流着鼻涕,在人面前抓虱子的那个与我同过学的一位,他为什么就能去地质队呢?我们一群土著知青忿忿不平,密谋过、递交过攻击他的意见书,散布过他的种种不是的谣言。农民就是这样,方圆七八里,谁都知道谁家爷爷的小名;在村道里看见一只鸡,也清楚这鸡是谁家的媳妇喂养的。对于左邻右舍,若是日子过穷了,就嘲笑作践他的无能;若是谁家的饭比自家的稠了,又百般嫉恨。我们破坏“吹火嘴”去当工人的阴谋最后破产了,因为终于弄清楚“吹火嘴”的姐姐与公社大院的一个负责人有肌肤之亲,那干部是无法报复的。但“吹火嘴”家的几棵柿树被人用刀剥了一圈皮,不久就都枯死了。那时候,村里经常来一位阉猪的,骑一辆自行车,车头上插一根铁丝,铁丝上系一条红布条儿,工作轻松又收入丰盈。那天我正去看他给公路边那户人家的猪“摘蛋”,公社那个干部从“吹火嘴”家里出来,“吹火嘴”在临走时请客,那个干部喝酒喝得脸红红的。说:“你们几个同学都去喝酒了,你咋地不去?”我说:“我忙哩。”他看着我,笑笑,却说:“听说你在你们班学习最好,你就在村子窝一辈子?”我说:“我学阉猪呀!”转身就走,心里说:我学会了,我先阉你!20年后,我坐在书桌前读一本知青小说。我的女儿比我早几日读过了这本书,她感动得不得了,问起当年知青的苦难,我说过这样的话:“没有遇到饭店饿了一整天的饥和吃了上顿没下顿的饥本质上是不一样的,孩子!”
我们回到了家。我们每个星期六都回到过家,但这一次回家我们变成了另外的人,我们再没有了阳历,也没有了星期几的概念,上衣口袋里的钢笔取下来,墨水瓶里开始有第一只苍蝇出入。村里李家的那个儿子新婚的第二天,在门首对人说:“一夜淑女成佳妇,从此男儿已丈夫。”我们像那儿子,也像那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