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第二卷·第十部
(二十四)
志摩又回到伦敦。
在剑桥小住,与英国文化界朋友欢聚畅谈。思厚之专程从达廷顿在赶来相唔。
就在这时,志摩收到小曼七月十四日夜在邮政总局拍出的催归电报。在意大利时,胡适曾来一电,说小曼病重,住入协和医院。
志摩忧心如焚,接连打回两个电报。胡又来电报,说平安无事,弄得志摩坐卧不宁。现在接到小曼自己的电报,他不禁胡思乱想起来,怎么也没法再在欧洲呆下去了。他打了个电报向泰戈尔道歉,即刻准备动身回国了。
回国前有两个愿望必须实现:重唔罗素,拜识哈代。
在车厢里闷了几个钟点,总算到了康华尔。志摩刚刚步出潘让市火车站就看到了罗素:他站在一辆破旧的汽车前拼命向志摩挥手。草帽是破得开了花的,上装就像狄更斯描述大卫高柏菲尔从伦敦逃出去在半路上遇到的那家旧货铺里买来的;领带扭曲、短小,像一根稻草似地荡在胸前,皮鞋,厚、大、破。嘴里叼着一只紫酱色的烟斗,很难分清他的肤色比这烟斗是深一些还是浅一些。
一双眼睛敏锐、光亮——也就是凭着这双眼睛,志摩才没有把他当做一个乡巴佬而认出他是两年多不见的、法朗士称之为'英语世界里最伟大的一个智者'的哲学家贝特兰罗素。
这辆破车开得很慢很慢,巅簸得却是够呛。罗素住在潘让市外九英里沿海设无线电台处的一个小村落。沿途除了峥嵘的红岩和汹涌的波涛,就是一大片荒凉的草地,草地里踱行着好几只庞大的牧牛。它们看见汽车过来,抬起头吼叫几声,又低下头去吃草了。
在车上,志摩简扼地对罗素说了自己这两年的生活状况,罗素认真地听着,没有作声,一口一口地吸着烟斗。
'这就是我的家。'他拿出嘴里的烟斗朝前面指了指。
一所浅灰色方形的三层楼房,有矮墙围着。
一个赤脚披着浴巾的女人,笑吟吟地倚在门边?是《哈哀贝希亚》一书的作者、罗素的夫人布莱克女士。
'这是我们的一对小宝贝。他叫约翰,有个中国名字叫金铃——贝特兰最喜欢你们中国的宝塔,尤其是檐角上的铃挡,在风中摇荡,会发出好听的声音——今年四岁;小姑娘叫凯弟,还不满三岁。'罗素夫人一进屋就将他们的儿子和女儿介绍给志摩。
小男孩和小姑娘都走上前来与志摩握手。摩志想起,他在英国读书时,正值这个男孩满月;他还特地在剑桥搞了庆祝活动,代罗素发了红蛋。凯弟笑着退回到妈妈身边,约翰拉住志摩的手说:
'我知道你从哪儿来,乘什么样的火车。'
'金铃,先让徐先生休息一下,以后再谈你的火车路线,好吗?'
志摩在罗素家歇宿。晚餐后,志摩呷着咖啡,听罗素谈话。罗素的睿智的语言就像中国元宵节放的焰火,眩目的神奇,不可思议地在半空里迸射,一胎孕一胎的'令他讶异,令他欣喜。志摩最爱听的是罗素对教育孩子的见解。不知怎地,彼得死后,从那一刻起,志摩对一切有关孩子的问题分外感兴趣,觉得有意义。
罗素说,他搬迁到英国最南端这个荒僻的地方来住,一则是为了静心写书,二则,更重要的,是为了照管两个小孩子的德育。
每天早上早饭以后,保姆领着约翰和凯弟到屋子后面的草地上玩耍,骑木马、弄玩具熊,看花、奔路;这时候,罗素夫妇尽可能停下工作来参与他们的游戏。志摩在这两天里,也加入了这个行列。
罗素抓住儿子的一双小手,将他提起来,一高一低地打旋,嘴里还唱着古老的儿歌:'我们到桑园里去,我们到桑园里去。'儿子咯咯地笑个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