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女记

来源:故乡网  作者:菊开那夜
十二女记
摘要:[不过如此]祝英台,东晋时上虞乡富家女,女扮男装去杭州求学。路遇梁山伯,两人一见如故,携手作伴,在书院同居同宿,结下深厚情谊。三年后,祝父催其归家,在送行路上,祝英台百般暗示,并假托九妹名义以身相许,叫梁山伯早日来提亲。但梁家贫穷,梁山伯迟……

[永不原谅]

霍小玉是唐朝的歌舞伎,那年,十六岁,喜欢上了李益的诗,李益状元及弟,正在等待官职。长安城中,才子佳人初初邂逅,一见钟情,说不尽的缠绵,道不尽的缱绻。

一年后,李益升为郑县主簿,先回乡探亲,然后上任。霍小玉忧心忡忡,对情郎说,你再给我八年时间,到你三十岁时,便娶那些门当户对的,而我,落发避世。

只要他最好的时光,霍小玉心知与李益的身份悬殊,绝难婚配,她亦想好了这场爱情的凄冷结局,可惜,现实比她所想的还要残忍。

李益回家后,遵从母命,娶了出身名门的卢氏。想来,他父母亦苦口婆心地劝,烟花女子多无情,你走后,她自会勾搭旁人,怎会为你误了时光?

李益负心,霍小玉将死,长安城人人皆知,有一黄衫客,路见不平,将李益架到了霍小玉门口。霍小玉抱病起身,泼酒在地,以示覆水难收,然后,说出了那句凄厉的诅咒——我死之后,必成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

就是这句话,使李益患上了强迫症,脾气变得极为暴躁,三娶不睦,休妻杀妾,再也得不到静好岁月。

《霍小玉传》与别的传奇故事最大区别,就是主人公性格之决绝。历来弃妇总是悄无声息的死,比如苏小小,崔莺莺,就算杜十娘,也不过是抱了一大堆金银珠宝自寻短见,不曾想过要报复谁。

霍小玉不是,她以命相酬,但绝不自认倒霉,善罢干休。亦没有像三流小说那样,见到情郎来了,回光返照之际,头上笼一层圣洁的光,原宥他的背叛,体恤他的难处,十指交握,约定来生再聚,凄美地死去——比如张国荣最后一部电影《异度空间》,正是女鬼念及旧情,放弃了索命。

霍小玉没有力量来反抗这个等级森严的社会制度,亦没有力量与悲凉命运相抗,她死于心碎。你可以说她识人不明,心胸狭窄,伤及无辜,但,这是一个敢爱敢恨的女子。

李益负了她,她便永不原谅,诅咒他身边的所有女人,让他陷入无穷无尽的猜忌与疑虑,生不如死。也许,她仍然爱着那个薄情郎,只是,将这些情尽数化成了无以自赎的恨。

原谅,这么一个高尚伟大的词,不是那么廉价的,比如《被侮辱的与被损害的》一书中,有原谅,也有永不原谅,这与自尊有关。

[识人不明]

杜十娘原名杜媺,十九岁那年,遇上了太学生李甲,两人情投意合。一年后,李甲花光了银两,就要被老鸨赶出挹翠院。杜十娘巧诱老鸨出了个赎身的低价,十天后,在老鸨懊悔不迭的目光里,带着梳妆台,从容走出了挹翠院。

两人坐船南下,行至瓜州,杜十娘高歌《小桃红》时,被邻船的盐商孙富看上了。孙富便向李甲高价索买,还貌似真诚地说,你父亲岂容你娶妓女为妻,不如卖给我,替你分忧。

两个男人各怀鬼胎,把杜十娘给易手了。其实,李甲忘记了,杜十娘根本不是他的,赎金三百两,一半是杜十娘自己掏的腰包,还有一半是柳遇春因为欣赏杜十娘才捐的款。

当夜,李甲垂着头,将这个卑鄙的交易告诉了杜十娘,杜十娘震惊之后,冷静地说了句,郎得千金,可觐父母,妾得从人,无累郎君,可谓面面俱到,实在是好主意。然后,一夜无话。

次日,盛装的杜十娘站在船头,将梳妆台里暗藏的金银珠宝全部扔进了江水,继而,投江自尽,其实,她是死于对爱情的绝望。

杜十娘是一个美丽而工于心计的女人,不然,无法在七年货腰生涯中悄然积下如此巨资。她本来就是京中名妓,怎样骗男人是她的拿手好戏,当她有本钱从良时,将终身托付给了老实人李甲,可偏偏就是这个怯懦无能的男人,给了她最狠的一刀。在孙富的几句浮言下,就客串了人贩子,把刚刚获取自由的她,重新推向火坑。

这是她平生最看错的一个人,也是最致命的。这场怒沉百宝箱的悲剧,本可以避免,只消她打开箱子,李甲的嘴脸马上会转变。可是她没有,她选择了玉石俱焚的结局,因为心碎,因为绝望,不想再活了。

从一开始,杜十娘对李甲就是有所保留的,她隐瞒了自己经济情况,她是为了试探李甲的心,可是在区区一千两银子面前,她的爱情还是败下阵来。

杜十娘曾经如此接近过幸福,她计划浮居苏杭,逍遥度日,她什么都有了,金钱,自由,青春,爱情——只可惜,她的爱情是假象。

她面对李甲的背叛与残忍,已不愿抗争,洞悉了人性的丑陋与自私,曾经步步为营小心谨慎的杜十娘选择了死亡。

遇人不淑是女人最大的不幸,而识人不明更是主动犯下的错。无论时代怎么进步,女人依然会看错人,选错郎,因为,恋爱中的女人是瞎子。

嫁与富贵  一直以来,晋代的梁绿珠都得到了很高的评价。石崇为她得罪了孙秀,四面楚歌之际,她纵身一跃,以酬石崇。这样的贞烈,连士大夫也不一定能做到,比如洪承畴、钱谦益。

绿珠是白州人,石崇去越南出差途中,带回了她,身价明珠十斛,擅吹笛。彼时石崇已是微微发福的中年人了,当然,他也非碌碌之辈,二十多岁就当上县令,在荆州做刺史时,瞅准机会,靠劫掠富商而暴发。从此过上了挥霍糜烂的生活,天天开PARTY,纵情声色,结交权贵,是上流社会的中坚分子。

但后来,石崇的靠山陆续倒了,而敌人司马伦却掌握了实权。在那么关键的时候,司马伦的心腹孙秀反复索要绿珠,石崇仍然坚拒。

是不是应该赞美石崇,宁可置自己于危险境地,依然不出卖心爱的女人?如果换一个卑劣些的男人,恐怕为顾全自己,先把宠妾送出手。或者感慨石崇不识时务,顽固不化,为一个女人葬送身家性命。

石崇不是不怨的,他对绿珠说,我今为尔得罪。一句话,就把罪名全推到了绿珠头上。绿珠回道,妾当效死君前,然后,扑向真实的大地。

其实,怎么能怪绿珠呢?这并非一出红颜祸水的演绎,孙秀索要绿珠不过是引子,意在石崇万贯家财。石崇太爱炫耀财富,一心享受别人艳羡目光,却不知,有些目光是暗藏杀机的。

有倾城宠妾,倾国巨资,还刻意张狂,不知收敛。不懂得"匹夫无罪,怀壁其罪"的道理,使自己陷入了两难境地。献绿珠,难免被人耻笑,堂堂石崇竟无力保护自己的宠妾,不献,却势必得罪当权者,招来杀身之祸。

整个故事里,最无辜的就是绿珠本人,她什么也没有做过,只是天生丽质,天姿聪颖,随石崇来到长安,死心踏地伺奉主人。她是一只金谷园里的笼中鸟,没有自由,连死都是石崇所暗示的。他们都说,这是以死报答石崇之恩,有什么恩呢?享了几年福,然后香消玉殒,倒不如在白州无拘无束,嫁一个人,过平静安稳的日子。

即使没有绿珠,树大招风的石崇在复杂的政治斗争中也难逃一死,就像富可敌国的沈万山。而绿珠,如果没有被石崇相中,那么,其命运显然不会如此凄烈。

嫁与富贵权势,不一定是幸事,比如戴安娜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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