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第16章
在投入斗争中之前,让我们以已经占有的知识武装起来。有人辛辛苦苦推断艺术起源于单独一个原理,仿佛一切艺术作品同出于一个不可缺少的生命根源;我却不然,我始终目不转睛地凝视着那两位希腊艺术神灵,阿波罗与狄奥尼索斯,我看出他们是其内在本质和最高目的皆不相同的两个艺术境界之生动活泼的代表。我把梦神阿波罗看作“个性原则”所化身的天才,只有依赖这原则才能真正获得假象的救济,但是在酒神狄奥尼索斯的神秘的欢呼之下这种个性化的魔力就破灭了,于是那条通向“万有之母”,通向万物核心的道路便敞开。这种巨大的对立,象一道洪沟分隔梦神的造型艺术与酒神的音乐艺术,在现代伟大思想家中只有叔本华一人看得如此清楚,所以他无须这两个希腊神灵象征的指导,也能看出在各种艺术中唯独音乐具有特殊的性质和古远的根源,因为音乐不象其他艺术,它不是现象的复制,而是意志本身的直接写照,所以它对宇宙间一切自然物而言是超自物的,对一切现象而言是物自体(意志及表象之世界)。关于这一最重要的美学见解,(严格的说,真正的美学是从它开始的),理查瓦格纳曾予以保证,肯定它是永恒真理。他在“贝多芬论”中曾断言:音乐的评价,必须依照不同于一切造型艺术原理的审美原理,一般地说,不应该根据美这范畴来评论;虽则今日有一种错误的美学,依据一种腐化堕落的艺术,习惯了那只适用于造型艺术的审美概念,要求音乐产生与造型艺术相同的效果,换句话说,要求音乐能唤起对美的形式的快感。根据这一巨大的对立,我觉得很有必要进一步探索希腊悲剧的本质,从而深刻地揭示希腊的天才,因为我毕竟相信我能运用一种魔力,可以超出今日流行的美学术语之外,使悲剧的基本问题鲜明地浮现在我心中。因此,我对于希腊人的特性获得非常深刻的体会,使我不禁觉得:那些自命不凡的希腊古学研究,至今还是捕风捉影,只满足于肤浅的认识而已。
我们不妨以一个问题来接触这个基本问题:当这两种根本不同的艺术力量,梦境与醉境,一起发生作用之时,将产生甚么美感效果呢?或者更简单地说:音乐对于形象和概念的关系是怎样的呢?理查瓦格纳,特别关于这个问题,盛赞叔本华的阐明是不可超越地明晰和精辟。叔本华在下面这段中讲得最为详细,我试征引他的全文如下:——
“按照这一切,我们可以把现象界或自然界与音乐看作是同一东西(按,指意志)的两种不同表现,因此意志是这两者的类似之唯一媒介;要了解那种类似,就需要对它有所认识。所以,如果把音乐看作世界的表现,那末音乐便是一种最高度的共同语言;它对概念的普遍性之关系,决不是抽象概念的空洞的普遍性,而完全是另一种的;它含有极其清楚的明确性。在这点上,音乐就颇象几何图形和数目了,后两者是一切可能的经验对象之共同形式,而且是a pri-ori(先验地)可以应用于一切事物的,但仍然不是抽象的,而是显而易见和极其明确的。种种可能的追求、激动、意志之表现,人类心灵中一切经历,凡是被理性划入所谓感情这个广泛否定概念中的一切,都可以用无数可能的旋律表现出来,但总是表现为只是形式而没有物质的普遍性,总是依照物自体而非依照现象,俨然是无形体的现象的内在灵魂。音乐对一切事物本质的这种密切关系,也可以说明下述的事实:对任何一种场面、行为、事件、或环境配上适当的音乐,就好象给我们显示了它的奥妙的意义,好象是对它予以最正确最清楚的注释;同样,凡是心醉神往于交响乐的印象的人,总仿佛见到人生与世界的种种可能的事件荡漾于胸中,但是如果仔细一想,却又不能指出这乐曲与荡漾胸中的事件有任何相似之处。因为,上文说过,音乐与别种艺术的区别在于:音乐不是现象的复制,或者说得更正确些,它不是意志的适当的客观化,而是意志本身的直接写照,从而它对宇宙间一切自然物而言是超自然物,对一切现象而言是物自体。所以,我们大可以把世界称为具体化的音乐,正如把它称为具体化的意志那样;因此就不难说明,为甚么音乐能使每一画面,甚至使现实生活和世界的每一情景,立刻显出更深远的意义。当然,音乐的旋律越肖似某一现象的内在精神,则其意义便越深远。基于这点,我们就能够配上音乐使诗成为歌,使一般表演成为舞剧,或者使两者成为歌剧。这种人生片段之画景,配上音乐的共同语言,并不是非和音乐结合,或者完全符合不可的。它们对音乐的关系,不过像随意举例以说明一个一般概念罢了。它们以现实的明确性来表现的,音乐则以纯粹形式的普遍性来说明。因为,旋律在某种程度上有如一般概念,乃是现实的一种抽象。现实界,因而个别事物的世界,对概念的普遍性和旋律的普遍性两者,提供了视觉的对象、特殊和个别的事物、单独的情形。但是这两种普遍性在某些关系上是彼此相反的:因为概念不过是以从知觉抽象得来的最初形式来概括事物,好象是从事物剥下来的外壳而已,所以它们是实实在在的sbstraota(抽象);反之,音乐却提供了先于一切形象的最深入的核心,或者说,事物的心灵。这一关系用繁琐哲学者的术语来说明最为恰当:概念是univerB salia postrem(后于事物的普遍性),而音乐则提供universalia ante rem(先于事物的普遍性),而现实界则是universalia in re(在事物中的普遍性)。然而,一般地说,乐曲与表演之间的关系所以可能成立,如上文所说,在于这两者不过是同一世界的内在本质之完全不同的表现。设使在特殊情形下,这样的一种关系是确实存在的,也就是说,设使作曲者能够用音乐的共同语言来表现那构成某一特殊事件之核心的意志活动;那末,这种歌的旋律,这种歌剧的音乐,才是富有表情的。然而,由作曲者发现的这两者之间的类似点,必须出自他对理性所不能领悟的世界本质有直接认识,而决不应该凭借概念有意地作间接模仿;否则音乐便不能表现意志本身的内在本质,而仅仅是不实不尽地模仿意志的现象而已。一切专事模仿的音乐作品就有此毛病”(“意志及表象之世界”)。
因此,根据叔本华的学说,我们可以把音乐理解为意志的直接语言:我们感到我们的想象力被激发起来,去塑造那有声无形但生动活泼的精神世界,并且我们要用类似的寓言把它形象化。另一方面,在真正符合的音乐的影响下,形象与概念便取得更高度的意义。所以,醉境艺术往往对梦境艺术的能力产生两种影响:音乐先引起对醉境普遍性的象征性直观,然后音乐也使这种象征形象显出其最高度的意义。从这些不言而喻又可以深究的事实,我便推测音乐有产生神话(即最富有意义的寓言),尤其是悲剧神话之能力:神话就是以象征来表现醉境的认识方式。关于抒情诗人的现象,我曾经讲过:在抒情诗方面,音乐如何竭力争取用梦境形象来表现它的性质。现在,试设想音乐在最高阶段势必力求达到最高度的象征化。我们就应该认为音乐也大有可能为它特有的酒神智慧找到象征化的表现方法。但是,除了向悲剧和一般悲壮性这些概念以外,试问我们向哪里去寻求这种表现方法呢?
从一般依据假象与美的单纯范畴来理解的艺术特质,老实说,是不能推断“悲壮”这概念的,只有从音乐的精神我们才能理解个人毁灭时的快感。因为唯有依据个人毁灭的特殊事例,我们才能明白醉境艺术的永恒现象,这种艺术表现了那仿佛隐藏在个性原则后面的万能的意志,那在现象彼岸的历万劫而长存的永生。悲壮所引起的超脱的快感,乃是本能的、无意识的酒神智慧的舞台术语罢了:悲剧英雄,意志之最高表现,为我们的快感而被否定了,因为他不过是现象,便是意志的永生不会因他的毁灭而受影响的。“我们信仰永生。”悲剧这样喊道。而音乐就直接表现永生这观念。造型艺术却另有一种完全不同的目的:在造型艺术,梦神以歌颂现象的永恒光荣来克服个人的苦恼,美战胜了生活固有的苦恼,痛苦可谓业已从性灵的容貌上消失了。反之,在醉境艺术及其悲剧的象征中,性灵却以坦率挚诚的声音对我们喊道:“学我的榜样吧!在瞬息万变的现象中,我是永远创造,永远求生,历万劫而不朽的根源之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