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第16章
昨天晚上,乔到三个快乐的船夫酒家,从八点一刻到九点三刻都在那里抽烟。他在酒店里时,我姐姐正在厨房门口站着。有一位农夫从我家门口经过,我姐姐还和他互道过晚安。这个人说看到她的时候一定在九点钟之前,不过十分准确的时间他就说不出了(他的确也想说得准确些,不过越想倒反而越糊涂了)。十点缺五分时乔回到家,当即就发现她被人击倒在地上,立刻叫人们来帮忙。当时炉火还是像往常一样烧得旺旺的,蜡烛的烛花也不是很久没剪过了,不过烛光已经被吹熄了。
整个屋子里没发现有任何东西被拿走。那张放着被吹熄的蜡烛的桌子正在厨房的门和我姐姐之间,蜡烛应在我姐姐身后,她自己正面对着火炉站着,就在这时被人击倒了。厨房里并没有发现什么混乱的痕迹,即使有也是她自己在被击倒下时造成的,地上留有一些血迹。但是,行凶的现场有一件有力的证据。她是被某种沉重的钝器击倒的,凶器敲在她的脑袋上和脊骨上。凶手把她面朝下地击倒在地后又把一个很重的东西狂暴地扔在她的身上。乔回来后在抱起她时,发现她身旁的地上有一副逃犯的脚镣,看上去是被人用锉子锉开的。
当时,乔检查了这副脚镣。作为一个铁匠,他断定这副脚镣被锉开已有一段时期了。这件事情追问到监狱船上,他们派人来检查,认为乔的判断是千真万确的。他们不敢保证究竟什么时候这副脚镣从监狱船上给弄到了这里,但无疑这东西本来是监狱船上的。他们还确定这镣铐肯定不是昨夜两个逃犯所戴的。再说,这两个逃犯中有一个已经又被捉回来了,他腿上的镣铐并没有被锉开。
弄清了这些情况后,我自己便得出一个结论。我认为这副镣铐一定是我过去认识的那个逃犯的,记得在沼泽地上我亲眼看到、亲耳听到他在锉脚镣。当然,这次用镣铐行凶我不认为是他干的。我认为有两个人和这镣铐有关,镣铐落在了他们当中的一个人手上,这回便成为他作案的凶器了。这两个人就是奥立克和那个在酒店里对我摆弄锉子的陌生人。
至于奥立克,他确确实实到镇上去过,与我们在关口上遇到他时他亲口告诉我们的一样,因为有人见到过他,整个晚上都在镇上闲逛。他曾到过几家酒馆,和各式各样的人一起饮酒,而且他是和我及沃甫赛先生一起回来的。没有任何理由怀疑到他,除了上午的争吵。事实上,我姐姐和每一个人都争吵,就说和他争吵也有成千上万次了。至于那位摆弄锉刀的陌生人,无非是想来取回他的两张一英镑的纸币的,但这件事不会引起争吵,因为我姐姐早就准备把钱归还他的。此外,根本没有发生过争执,这个凶手是悄悄地进来的,而且是突然袭击,在我姐姐还没有来得及掉头望一下时,就把她击倒在地。
一想到竟然是我自己提供的这件凶器,虽然不是故意的,也不得不感到毛骨悚然;如果我不这么想又难以成理。我忍受着无言的痛苦,考虑来考虑去,究竟该不该把从童年时起就压在身上的魔咒全部驱除,把所遇的一切都告诉乔。此后一连数月,每天我都一再为此问题烦恼,最后作出否定的决定,千万不能讲。但是,第二天早晨,我又重新开始考虑,展开内心斗争。斗争的最终结果得出如下结论:这一个内心秘密由来已久,愈陷愈深,已经和我的血肉合于一处,成为身体的一个必需部分,还是把它留在心中,不把它从我身上撕走。由于它已招致了如此巨大的不幸,所以我的担心不是偶然的。首先,如果一旦让乔知道,他就会相信它,也就会和我疏远,因为今天的情况和往昔不能相比;其次,我更担心的是万一他不相信它,说这和小狗及小牛肉片一样,全是荒谬的捏造。最后,我还是采取了姑息手段,不说为妙。往往错事犯下之后,人就不得不在是非之间徘徊,我也是如此。当然,如果今后遇到机会,可以协助把凶手查个水落石出,我一定会把所有情况都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