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1章:《科学女郎》作者:[德] 贝·舒谱恩
高红军 译
我们尼奥肖的故事是从坎迪?勃朗开始的。其实在大一些的城市里,这类事一定早就发生了,只是那里没有追根究底而已。
当初,坎迪从堪萨斯城来到我们这里时,我才十岁;那时连我都明白,一个身段苗条、面庞俏丽的姑娘,名字又那么迷人,呆在我们这个偏僻的地方太委屈了。她应该生活在纽约,可以拍摄各种广告照片——穿着坦肩的晚礼服或者黑色花边的内衣,或者擦着泡沫丰富的香皂。不过,无论为哪种商品作广告,她首先体现的都是爱情。“爱情”这个字眼儿同“坎迪”的芳名相结合是再合适不过了。
据说,女人的美,也同衣服一样,一时有一时的风尚。也许,在我曾祖父看来,坎迪的玉足和腰肢过于纤细,大腿和胸脯又太丰腴;然而尼奥肖的年轻人却都为这位陌生女郎的美貌所倾倒,觉得她增加一分则太胖,减少一分则太瘦。
坎迪到来的消息迅速传遍全城,其速度超过了邮局不慎打破一瓶代购的香水的新闻。她还没走进旅馆,人们就已蜂拥而至。有几个幸运儿抢先占了前厅里的扶手椅,其余的人都麇集在周围,嘁嘁喳喳地议论,像到了牲口市一样。
我倒很走运,因为是最年幼的,所以就钻到这位女客面前,在最近处看见了她那金黄色的长发、蔚蓝色的双眸和猩红色的嘴唇。她的身体散发出一股新割的干草味,我很喜欢这个味儿。
城里立刻评头评足地议论起来,自然,多嘴多舌的主要是妇女。有的说坎迪是已婚的妇女,谁也休想追求,不久她丈夫也要来。有的说,不对,她还没结婚,虽然已经到结婚年龄了。也有人说她是寡妇;还有人公开表示愤慨,说一看外表就知道她是干哪一行的,司法官准许这种人到尼奥肖,而且让她进旅馆,不知是何居心!
起初,人们把好叫作“勃朗字”,一种介于“小姐”和“太太”之间的称呼,谁也没弄清她有没有丈夫。不过我可头一天就弄清楚了。她手上没戴订婚戒指,更重要的是,她还答应跟我结婚。她是在日班值勤马弗?金基德递给她的旅客登记簿上签名之后答应我的。马弗好不容易才把自己的目光从她的脸上移到登记簿的签名上。
“坎迪!”他愉快地叹道。
围在周围的男人也都愉快地赞叹了一句。恰在此时我钻出来说:“坎迪小姐,你愿意嫁给我吗?”
她低垂目光看了我一眼,格格地笑了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我听见了她蜜甜的声音。
我怔了一会儿才想起自己的名字。
“吉姆。”我说。
“好吧,愿意嫁给你,吉姆。我答应你。快点长大吧。”
然而后来她并没嫁给我,而是嫁给了马弗?金基德那个最不漂亮的青年,同他一起留在尼奥肖,为他建立起一个舒适安逸的家庭。那班好论人非的人都说,他们的婚姻不会美满,坎迪日后一定抛弃马弗,不然的话,马弗可能沦为酒鬼,他可能为了坎迪去盗窃旅馆帐房的钱财,最后弄得蹲班房或者被杀死在地下室里。
可是这些事一件也没发生。马弗婚后便不再去台球社闲荡,他每晚都在家里度过,还上了函授大学,最后当上了旅馆经理。坎迪对谁都很好,无论对马弗,还是对旁人。她深居简出,从不背地里说人坏话,从不出去串门,从不跟人调情,大概这一点最使那些爱饶舌的妇女恼火。至于城里的未婚青年,他们不久就去物色别的对象了。在坎迪结婚以后,我们城里又来了一个特蕾西。你会以为她们俩是孪生姊妹,虽然特蕾西的头发是红色的,五官也稍有不同。她同坎迪一样,生得天使一般,是个体态娉婷的美女,合乎男人的理想。她嫁给了温斯洛大夫。不错,结婚时温斯洛还不是医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弗雷德?温斯洛,绝非令人欣慕的未婚夫。然而后来经过努力学习,他成了医生;弗雷德自己说,他是靠了特蕾西的帮助才获得成功的。
在特蕾西之后,来了个丘秋,不久又来了个叫作金的,金之后是达拉斯,最后是艾普丽尔;那时,我已年满十八岁,艾普丽尔就成了我的妻子。她同坎迪一样,是黄头发。身段也象坎迪,仿佛是一个模子铸的。起初这使我有些不安:是不是因为他们外貌相似我才爱上艾普丽尔的呢?但艾普丽尔是个理想的妻子,我从没因为娶了她而感到后悔。请你找找看,还有没有能说出这种话来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