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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啊,巴顿,巴顿!》作者:艾·阿西莫夫

他穿的那套晚礼服让我看走了眼,没能瞬间认出是他,还以为真的来了位当事人。当时我对本周以来这第一位顾客欣喜异常,根本没顾得上细想:早上9:45怎么还有人穿着晚礼服?尽管此人的袖子短得使手腕露出足有六英寸,尽管在裤管和袜子之间还空出了一大截,我还是只顾着殷勤接待。

但我马上瞧见了他的面容——这正是我的奥托舅舅!

“啊,是您,舅舅!”你们只要曾经见过他一面,就能在任何地方认出他来。

从五年前《时代》杂志在封面上登出他的尊容以后,至少有两百名读者写信给编辑部赌咒发誓说对他的相貌永世难忘,其中多数人甚至为此恶梦不休。

知道我舅舅的全名吗?好吧,他叫奥托施梅里马依,是我妈妈的嫡亲弟弟,我的名字则是加里斯密特。

“加里,我的孩子,”他说,他的胸腔发出的声音宛如呻吟。

这一切令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问:“您穿着晚礼服干什么?”

“这是租来的。”舅舅回答说。

“是啊,不过为什么一大清早就穿呢?”

“难道现在已经是早上了吗?”他失神地四处张望。

当我终于使他确信眼下已是上午时,他才得出结论:也许他已在大街上晃悠了一整夜。

他用手在额头上捋了一把说:“我心烦意乱,加里,全怪那宴会……”

他的手在空中挥动,然后又紧攥成拳,砰砰捶在我的桌上,好似榔头在打桩。“

够啦!以后一切我都将自己来干……”诸如此类的声明,我舅舅已作过不止一次。

话得从“施梅里马依效应”讲起。1966年他就发明了这个效应,有关这一点也许你们知道得并不少。简单说来,他发明了可以用人脑的生物电流(更具体说,是大脑细胞周围形成的电磁场)来控制继电器。他多年苦心钻研,想把它用于长笛,使长笛只需通过意念就能奏。长笛是他的爱好,是他的生命,这将是音乐领域的一大革命。今后任何凡人都能演奏长笛,既不需音乐天赋,也无需苦练技巧。谁想演奏就能演奏。

五年前,有人利用这种效应建立了超声波场,能反过来使脑细胞剧烈震荡,使大脑完全崩溃。能在二十步开外闪电般地杀死一头老鼠。他们声称对人也具有相同效果。

此人获得了上万美元,而康索里公司的老板则赚了上百万,因为政府买了这项专利。

那么我的奥托舅舅呢?咳,他仅仅被登上了《时代》杂志的封面而已!

在这以后,所有认得舅舅的人,都注意到他显得郁郁寡欢。有些人想,这是因为他连一丁点好处都没能捞到;另一些人则认为,他是因为这个伟大的发明被变成杀人武器而痛心疾首。

其实这些看法全是胡扯蛋!舅舅仅仅是为了长笛。长笛是舅舅的一切,可怜的奥托舅舅珍爱长笛胜过生命。他永远随身携带,准备在任何场合演奏。长笛被装进特制的匣子,早、中、晚三餐时挂在椅背上,睡觉时则放在床头。一到星期天清晨,大学的物理实验室里就会传出令人心碎的乐曲声,不过奥托舅舅并不能维妙维肖地再现目耳曼民歌的感伤情调。使人难过的原因,是没有一家乐器厂愿意欣赏舅舅对长笛的革新。音乐家协会发出威胁:要惩罚任何敢于和舅舅接触的人,着名的指挥家还在报刊上发表什么《艺术的坟墓》等等文章。猛烈的抨击使奥托舅舅至今没能恢复元气。

现在他说:“昨天我满怀希望:因为康索里公司在电话里通知说,要为我举办一个宴会。我自忖也许他们会买下我的长笛专利啦。”

“想一想,”我嚷说,“上千把长笛在街上排着队吹奏广告曲前进……”

“闭嘴,闭嘴!”

奥托舅舅的拳头一下击在桌上,犹如炸弹,使塑料台历飞上云霄,又啪嗒一声跌到地上,“你也想开玩笑?你也敢对我不敬?”

“对不起,奥托舅舅。”“那么听下去!我去了宴会,他们大讲了一通有关‘施梅里马依效应’的恭维话,当我以为他们定会买下长笛专利时,他们却只塞给我这个!”他从怀中掏出个东西,像是面值为两千美元的金币,他突然扔了过来。幸亏我及时闪开,如果这钱币飞出开着的窗户,它大概能将某个过路人送上西天!感谢上帝,它只是撞上了墙壁。我拣起来,其重量使我马上就明白这只是镀金的。一面印着巨大的字:埃利阿斯奖章,还有一行小字:奖给奥托施梅里马依。反面则是胖乎乎的侧面像,但显然不是我的舅舅。无论怎么说,此人不可能属于汪汪叫的那一类,如果归在哼哼叫的一类中可能还更说得过去些。

“这人是埃利阿斯,康索里公司的总裁。”舅舅解释说,“当我知道这奖章就代表一切时,我彬彬不礼地致谢说:‘先生们,我实在无话可说。’——于是就站起身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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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啊,巴顿,巴顿!》作者:艾·阿西莫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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