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5章:《和我的猫咪一起去旅行》作者:迈克·雷斯尼克
我是在邻居家车库后面找到它的。他们退休后要搬到佛罗里达州去住。为了不用付太多去南方的海运费,他们决定处理掉一些东西。
当时我11岁。我本来是要找一本《泰山》,或者是克拉伦斯马尔福德写的关于赫皮郎格卡西迪的故事,或者(趁妈妈不注意)找一本妈妈不让我看的米基史毕兰的小说。我也都找到了,不过现实却是;它们每本都要50美分,而我的身上只有一个5分的镍币。
没办法,我只好去找其他的书。最后发现,只有一本书我买得起:那就是《和我的猫咪一起去旅行》。作者是密斯普里西拉华莱士。
我翻看着它,希望书页中至少会藏一些半裸美女的照片。可惜里面没有任何图片,只有文字。
我觉得这本书对一个正想晚些时候通过少年棒球联赛选拔的男孩来说,也过于怪异、过于阴柔了:封面上有浮雕样凸起的文字,卷首及卷尾的页面用优雅的缎子做的封皮,书脊是黄褐色的天鹅绒做的,甚至里面还有一个用缎带粘合而成的书签。我正准备把它放回去时,它掉下来,翻开了一页。上面说,这是仅印的200本中的第121本。
这就让整个事情不同了。5分钱就可以真正拥有一本限量发行版本:为什么不呢?我把它带到车库前,老老实实付了钱。
那个晚上我面临着一个重大的决定。我不想读一本叫《和我的猫咪一起去旅行》的书,更何况还是一个叫密斯的女人写的。可是我却为它付出了我最后的一个硬币,在下个星期以前我是不会再得到零用钱的。而其他的书我又看过太多遍了,都快翻烂了。
所以我不太积极地拿起它,读第一页,接着是第二页。突然,我感觉自己已经被传送到肯尼亚殖民地、暹罗或者亚马逊了。密斯普里西拉华莱士描述事物的本领让我希望我就在那,当我看完第一章时,我觉得我曾经就在那里。
当我40岁时。我最终准备承认在自己身上从未发生过什么不寻常或者让人兴奋的事:我曾经写了半本小说,不过我已经不再打算去把它写完。我花了20年时间想找一个可以爱的人,可是却没有找到。
我厌倦了城市的生活;厌倦了与那些总是和快乐成功相伴的人们为伍;不知为什么,快乐和成功总是躲避着我。我在中西部出生,长大,最后我搬到了威斯康星州北部的森林地区,这里有许多有着异国情调名字的小镇:马尼托沃克、明娜库洼、沃沙——当然同澳门、马拉喀以及普里西拉华莱士书中所描述的其他一些首都还是大不相同的。
我在当地的一家周报做副编:就是那种让旅馆和房地产广告正确比让新闻报导中名字拼写正确更重要的工作。这不是世界上最具挑战性的工作,不过它很安逸。就我来说,我也不打算找一个有挑战性的工作。年轻时对成功的追求已经随着年轻时对爱情的梦想和年轻时的激情一起消逝了。目前的日子,我很满足于宁静的生活。
我在一个无名的小湖边租了一幢小房子,离镇大约有15里远。不过它也不是没有吸引人的地方:它有个老式的走廊。在走廊上有一个和房子一样古老的秋千。一个伸入湖中停放小船的码头,甚至还有最初主人用来饮马的饮马槽。这里没有空气调节器,不过我也并不真正需要它。
那是个晚夏的晚上,威斯康星州的空气中已经有了一丝寒意。我坐在空空的火炉边,读一本描写在柏林还是布拉格,或者是我从未去过的其他城市发生的激烈的枪战加追车。我突然发现自己正在疑惑的是:这是不是就是我的未来(一个孤独的老人,夜晚坐在火炉边看通俗小说,或许腿上会盖一块毯子,唯一陪伴他的是一只虎斑猫……)
不知什么原因——可能是想到虎斑猫——我记起了《和我的猫咪一起去旅行》,我从未拥有过一只猫,她却有两只,她去每个地方它们都陪着她。
我已经有好多年都想不起来这本书了。我甚至不知道我是否还留着它,但是因为某些原因,我发现自己有一种找到它再读一读的冲动。
我跑去客房,那里堆放着所有搬来后还未拆封的东西。那里有大约两打装满书的箱子。我打开第一箱,接着找第二箱。我在寻找中,它出现了,就在那,像以前一样优雅,我唯一的一本限量发行版本的藏书。
接着,我打开它开始阅读。发现自己还和第一次一样入迷。它完全和我记忆中的一样奇妙。像30年前一样,我忘了时间看了个通宵,在太阳升起时读完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