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17 笔记本
在家里人经常使用的日历牌上,她也写满了很大很大的字,弄得日历牌的星星花边都模糊不清了。
在爸爸日常帐本的收支栏中间,乌玛写道:“谁会读书写字,谁就可以骑马坐轿。”
她这样学习文化,直到现在都没有遇到过什么障碍;后来有一天,突然发生了一件很不愉快的事。
乌玛的哥哥戈宾德拉尔,看上去很不聪明,但他却经常在报纸上写文章。凡是听过他讲话的亲戚朋友或熟悉他的邻居,谁都不怀疑他是一个有头脑的人。其实,不应当因为他善于思考一些问题而非难他,他的确会写文章,而且他的观点是同孟加拉大多数读者的观点完全一致的。
在欧洲一些科学家中间,对解剖学存在一些比较严重的错误观点。戈宾德拉尔不用任何论据,只凭着慷慨激昂的语言,就写好了一篇生动的文章,来猛烈抨击他们的谬论。
一天中午,家里没有别人,乌玛就用哥哥的笔墨在那篇文章上面大写特写起来:“戈巴尔是一个很乖的孩子,你给他什么,他就吃什么。”
我不相信,她所说的戈巴尔是影射戈宾德拉尔这篇文章的读者,可是哥哥却气得不得了。他先是打了乌玛,然后又没收了她精心保存的书写工具——一个铅笔头和一支墨迹斑斑的粗钝的钢笔。小姑娘很委屈,她一点儿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受到这样严厉的惩罚,于是就坐在屋角里,伤心地哭起来。
戈宾德拉尔惩罚了乌玛之后,感到有些后悔,因此就把没收来的东西还给了妹妹,另外还送给她一个带格的精装的笔记本,想以此来解除妹妹心中的悲痛。
乌玛当时只有7岁。从那以后,她白天就把笔记本揣在怀里,夜晚就把它压在自己的枕头底下。
当她扎起小辫在女仆护送下开始到乡村女子小学读书的时候,也随身带着这个笔记本。姑娘们见了,有的惊奇,有的羡慕,有的嫉妒。
第一年,她用心地在笔记本上写道:“百鸟啼鸣,夜已经过去。”她坐在卧室里的地板上,拿着那个笔记本,一边高声朗读,一边写着什么。就这样,她收集了很多诗歌和散文。
第二年,在她的笔记本上,开始出现了一两篇她自己写的作文。文章很简短,但很有内容——就是没有前言和结尾。
有一两篇都是可以引用的。
乌玛在笔记本上抄写了《寓言集》①里的老虎和仙鹤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下边的一个地方,可以看到这样一行字:“我非常爱乔什。”这种语句,不论在《寓言集》中,还是在现代孟加拉文学作品里,都是找不到的。
谁都不会认为,我现在是想杜撰一个爱情的故事。乔什并不是街坊里某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子。她是家里一位年老的女仆,她的真名字叫乔绍达。
但是,只凭上述那一句话,还是不能确切的说明这个小姑娘对乔什的真正态度的。如果谁想以此为题写一篇真实的故事,他只要翻几页这个笔记本,就会发现一些和上述那句话完全不同的议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