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7章:私学是不是孔子首创的?
在我国西周以前,“学在官府”,奴隶主贵族垄断文化教育。后来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变动,文化教育上也出现了“学术下移”的现象,一些有识之士以个人身份授徒讲学,这就是中国历史上最初出现的私学。私学的产生,对于打破贵族垄断文化教育的局面,把知识带到民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那么,这种私人授徒讲学的风气,究竟起于何时,始于何人呢?
对于这个问题学术界有不同看法。一种意见认为,孔子首先开创私人讲学的风气,是私人讲学的创始人。从目前接触到的材料来看,持这一见解比较早的恐怕要算章太炎。他在1906年撰写的《论诸子学》中说:“孔子干七十二君,已开游说之端。”又说,孔子“变祥神怪之说而务人事,变畴人世官之学而及平民,此其功亦绝千古”。解放后我国出版的一些中国通史著作,如范文澜著《中国通史简编》、郭沫若主编《中国史稿》、尚钺主编《中国历史纲要》等都认为孔子开创私人讲学之风。与此相同,一些研究中国教育史的学者也持这一看法。毛礼锐等在1979年人民教育出版社版《中国古代教育史》中说,孔子“开创‘私学’,建立了儒家学派,为春秋战国时期的学术勃兴,开创了道路”。陈景磐在1981年湖北人民出版社版《孔子的教育思想》(第二版)中也认为,孔子“首先开私人讲学的风气,是我们私人讲学的创始人”。许梦瀛在1982年河南人民出版社版《孔子教育思想初探》中则进一步认为,孔子创办的私学,“这样较大规模的有组织的教育活动,无论在中国或世界历史上,都是具有首创性的”。
如果说上述学者主要是正面阐明观点,那么于盛庭在1979年第4 期《徐州师范学院学报》上撰文《关于孔子首创私学的问题》,则针对不同观点作了具体论证。该文指出,有人认为略早于孔子兴办私学的有周室的老聃,楚国的老莱子、伯昏无人,郑国的列御寇、邓析;与孔子同时在鲁国讲学的有少正卯、王骀、柳下惠等,但所依据的材料,除了邓析、少正卯之外,几乎全出于《庄子》、《列子》等书,而“凡引自《庄子》、《列子》的材料,如果没有其它确凿的佐证,是不足信为史实的”。关于邓析,该文认为只是帮人打官司的著名律师,“恐怕还算不上办私学的教育家”;即使说邓析办起了私学,“也很可能是在孔子之后”。该文还认为,少正卯办私学虽有古书记载,但也恐有误,不可轻率“认作史实”。文章最后明确指出:“因此,
迄今为止还没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说孔子不是第一个打破学在官府局面的私立学校的创办者。
与上述看法不同,学术界还有另外一种意见,认为孔子不是私学的首创者。持这种意见的学者从下面两个方面展开了论述。
首先,从私学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来看,他们认为春秋时期私人讲学风气,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之下,适应一定的时代要求而出现的。王越在1957年第1 期《中山大学学报》上发表《论先秦私人讲学之风不始自孔子》一文说:“这个时代世卿世禄制度的动摇和士阶层的抬头,是私人讲学的社会条件,‘学在官府’这一文化传统的动摇,是私人讲学的学术条件,而私人讲学又促进了‘学在官府’这一传统的打破,并促进了各学派之形成。”因此他问道:是否一定要等到孔子出来,才能开始私人讲学?在孔子以前,或孔子同时,是否就没有人能够聚徒讲学?林乃燊在1979年第1 期《北京师院学报》上著文《关于孔丘的几个问题》,更明确地说,春秋中后期,官府之学的解体是一个历史趋势。“这种解体,是通过阶级斗争体现出来,不是一个人就能打破它,也决不是孔丘带头去打破它。”其次,从具体史料来看,学者们指出,在孔子以前或者孔子同时,已经有私人讲学。沈灌群在1956年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我国解放后第一本中国教育史著作《中国古代教育和教育思想》中说:“与孔子同时在鲁国办理私学,并在私学发展中互相竞争的,还有少正卯和王骀等。”王越在1957年的那篇论文中也指出,除上述两人外,在孔子以前以及与孔子同时从事私人讲学的还有壶丘子林、邓析以及常挫、詹何等。林乃燊在前述1979年论文中更增列了老聃、老莱子、列御寇、伯昏无人、柳下惠等人,蔡尚思在1982年上海人民出版社版《孔子思想体系》一书中作了概括性的论述。他写道:“可以列入首开风气者名单的,如果把略晚于孔子的墨翟等算在里面,那末已知的便不下10人。而在历史记载中被埋没的必然更多。”结论显而易见,学者们认为,说孔子首创私学“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需要说明的是,他们虽然不同意说孔子首创私学,但大多数人都认为孔子是春秋时代招收学生最多、影响最大的一位私学大师。诚如蔡尚思所说:“如果说孔子办私学的影响,超过了他的前人和同时代人,则是应该承认的,因为它是事实。”(见《孔子思想体系》)
由上所述可以看到,说孔子首创私学,早就有之;不赞同孔子首创私学的,又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孰是孰非,确是一个有待进一步探讨的谜。(金林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