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章:女娲炼石补天是怎么一回事?
女娲炼石补天的故事,是我国脍炙人口的神话传说。然而关于女娲氏其人,却有不少待解之谜。
首先,女娲是男是女?这个问题或许会令人发笑。因为从古至今,人们一般都认为女娲无疑地是一位女子。古籍中,有不少关于女娲为女性的记载。《太平御览》卷七十八引《帝王世纪》云:“女娲氏亦风姓,承庖牺制度,亦蛇身人首,一号女希,是为女皇。”讲述补天故事的《淮南子。览冥训》有东汉高诱注云:“女娲阴帝,佐虑戏治者也。”《山海经》东晋郭璞注云:“女娲,古神女而帝者。”南宋郑樵《通志。三皇纪》云:“伏羲氏没,女娲氏作,是为女皇。”东汉王充《论衡。顺鼓篇》引董仲舒语“雨不霁,祭女娲”,并指出其意“殆谓女娲古妇人帝王者也”。《春秋世谱》云:“华胥生男子为伏羲,女子为女娲,故世言女娲伏羲之妹。”唐代卢全又说女娲是伏羲之妻。历代不少人谈及著名女性,也往往以女娲为例。《北史。祖珽传》记祖珽赞陆姬语云:“虽云妇人,实是雄杰,女娲已来无有也。”北宋
程颐《易传》云:“妇居尊位,女娲氏、武氏是也。”从古至今有关书籍中的女娲图像,也都画作女子。
清代赵翼考证,女娲原为男性,后人讹传为女。他的《陔余丛考》引唐代司马贞《三皇本纪》云,女娲本风姓,代宓牺立,号为女希氏,是上古时帝王中之圣贤者。因当时无文字,只以音呼,后人因音成字,写作女娲,并不是指其性别为女。又引《风俗通》记云,女娲辅佐太昊祷于神祇,创立婚姻媒妁之规,而其本身并非女子。《道藏。洞神部》东汉郑玄注,以伏羲、女娲、神农为三皇,也是把女娲作为男子看待的。
第二,女娲补天到底是怎么回事?今天看来,所谓补天,不过是上古时的神话,并无实事,它反映了原始社会时的人类征服自然的幻想。但若把女娲看作是一个上古时的历史人物,其补天的传说该如何解释?王充《论衡。谈天篇》对此提出疑问,他说,天非玉石之类,岂石所能补?女娲虽高,岂能及天,不能及天,又哪有阶梯可上?而且,断鳌足作为四极的支天柱,也甚为荒唐。王充说,鳌足即能支天,其体必更大,天地间如何能容?如此大鳌,其皮肤必如钢铁之坚,女娲如何将它杀死?当然,对于神话传说,王充进行如此认真而机械的驳斥,似无必要。于是,后人便另辟蹊径地对补天作解释。
明代陆子渊认为,上古时人茹毛饮血,不知用火,女娲炼五色石取火。使夜得光明,食得烹饪,这实际上是补天之所不及,即后世所谓焚膏继晷之意。清代赵翼对陆说又提出质疑,说发明使用火的是燧人氏,为何归于女娲?赵翼引黄芷的言论说,五金有青黄赤白黑五色,皆生于石中,女娲首先识别它们,并用火锻炼出来,制为器物工具之类,此举可补天力之缺,故传为炼石补天。据此,女娲补天又被解释为原始冶金的发明和应用。
第三,女蜗的陵墓在何处?这个问题,有五种说法。其一为山西永济县风陵渡。因为史载女娲风姓,故女娲陵又称风陵,其地或谓为风陵陂或风陵堆。《山西通志》、《名胜志》记此为风后之陵,而风后即女娲,这由相传女娲为伏羲之妻附会而来。其二为陕西潼关县。《陕西通志》记云:“上古风陵,即女娲氏陵,在潼关卫城北黄河中。”这里所述陵墓的位置实即风陵渡,与前说相同。其三为河南阌乡(今属灵宝县)。《河南通志》记云:“女娲陵,在阌乡县黄河滨。”《新唐书。五行志》云:“天宝十一年六月,虢州阌乡黄河中女娲墓,因大雨晦冥,失其所在,至乾元二年六月乙未夜,……其墓涌出。”这里所记陵墓的位置,也即风陵渡。其四为山西赵城县(今山西洪洞县赵城镇西南)。《文献通考。王礼考》记载:“女娲葬赵城县东南,在晋州。”《平阳府志》云:“娲皇陵,在赵城县侯村里,有二冢,东西相距四十九步,各高二丈,周围各四十八丈。”其五为山东济宁。《兖州府志》云:“女娲陵,在济宁州东南三十九里。”
上述这些问题,使女娲这一人物带有非常神秘的色彩。由于女娲的时代距现在太遥远了,要解开这些谜也真不容易呐!
(王永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