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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9章:不为情所动,就可成圣人

不为情所动,就可成圣人,这是唐朝思想家李翱提出来的,即所谓的“灭情复性”。

李翱(公元772-841年),字习之,陇西成纪(现在甘肃奉安东)人,贞元年间中进士,曾任国子博士、庐州刺史、中书舍人、户部侍郎、山东南道节度使。在政治与思想上都受韩愈的影响,而且他们还是挚友。他对韩愈极为尊敬,说从孟子之后,韩愈是最杰出的学者和儒家代表,所以他的字“习之”就是向“退之”学习的意思,退之是韩愈的字。

他对韩愈的性三品学说(人分为圣人、中人和恶人三个品级)进行了发展,他认为将人性分成三个品级,等于是把人性的先天差别说得太绝对了,不利于宣传和被大家所接受。因此他不但从思想上发展、补充了韩愈的性三品,而且还专门写了《复性书》。

他认为,“桀、纣之性犹尧[yáo]、舜[shùn]之性也,其所以不睹其性者,嗜欲好恶之所昏也,非性之罪也”。意思是说圣人与凡人的人性本来是相同的,人人都是性善的,圣人与凡人或者恶人的区别在于,一种人天生就能体现天赋的本性,不为情所诱惑,这样的人就是我们所说的圣人,有的人则沉于情、色之中,而使本性迷惑,这样的人是凡人。他对此评论道:“人之所以为圣人者,性也;人之所以惑其性者,情也。喜、怒、哀、惧、爱、恶、欲,皆情之所为也,情既昏,性斯匿矣。非性之过也,七者循环而交来,故性不能充也。”也就是说,每一个人的本性,都是先天地符合封建伦理准则的,这种本性就是成为圣人的前提。而有的人之所以不能成为圣人,是因为受到情的诱惑与干扰,七情不断地迷惑人的本性,使性善无法发展。

李翱还将情比作泥沙,比作烟雾,泥沙使河水变得浑浊不清,烟雾使火花不能显露。

为了使人人都能恢复本性,就必须限制生活中的情欲,即“灭情复性”。

他设想的具体内容是:人人都有天赋的性善属性,而复性之后达到的境界就是《中庸》里所说的“至诚”。如果能达到这个境界,人就可以具有照明万物的能力,然后去感应万物。把复性和知人、知物、知天统一起来,到那时,我就是万物,万物就是我。在这种状态下,“心寂不动,邪思自息,唯性明照”。李翱的这种思想和禅宗非常相似,而且他还向惟严禅师请教过禅宗的真谛,并写了诗:“炼得身形似鹤形,千株松下两函经。我来问道无余说,云在青天水在瓶。”就是说人要像云动水静那样,一任自然,炼成只有呼吸没有思维的人。

在中国古代社会,性善论之所以被统治者选中,作为正统的人性论,主要是因为这样能最大限度地吸引百姓以及各阶层的人,劝谕、引导他们从善,最终达到天下平安、国家无事、自己稳坐江山的结果。

李翱的观点体现了融合佛教、道教(人人都可以修炼成仙)的思想倾向。这种立论方法到了宋朝就成了理学的先驱,到南宋时,朱熹就是像李翱这样融会各家而形成了儒学的新成就——理学,此后,成为元、明、清各朝的正统统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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