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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觅母:新的复制基因

行文至此,我还没有对人类作过殊为详尽的论述,尽管我也并非故意回避这个论题。我之所以使用“生存机器”这个词,部分原因是由于,“动物”的范围不包括植物,而且在某些人的心目中也不包括人类。我所提出的一些论点应该说确实适用于一切在进化历程中形成的生物。如果有必要把某一物种排除在外,那肯定是因为存在某些充分的具体理由。我们说我们这个物种是独特的,有没有充分理由呢?我认为是有的。

总而言之,我们人类的独特之处,主要可以归结为一个词:“文化”,我是作为一个科学工作者使用这个字眼的,它并不带有通常的那种势利的含义。文化的传播有一点和遗传相类似,即它能导致某种形式的进化,尽管从根本上说,这种传播是有节制的。乔叟(GeoffreyChaucer)不能够和一个现代英国人进行交谈,尽管他们之间有大約二十代英国人把他们连结在一起,而其中每代人都能和其上一代或下一代的人交谈:就象儿子同父亲说话一样,能够彼此了解。语言看来是通过非遗传的途径“进化”的,而且其速率比遗传进化快几个数量级。

文化传播并不为人类所独有。就我所知,詹金斯(P.F.Jenkins)最近提供的例子最好不过地说明了除人类之外的这种情况。新西兰附近一些海岛上栖息着一种叫黑背鸥的鸟。它们善于歌唱。在他进行工作的那个岛上,这些鸟经常唱的歌是大约九支曲调完全不同的歌曲。任何一只雄鸟只能唱这些歌曲中的一支或少数几支。这些雄鸟可以按鸟语的不同分为几个群体。譬[pì]如说,由八只相互毗邻的雄鸟组成的一个群体,它们唱的是一首可以称为CC调的特殊歌曲。其他鸟语群体的鸟唱的是不同的歌曲。有时一个鸟语群体的成员都会唱的歌曲不止一首。詹金斯对父子两代所唱的歌曲进行了比较之后,发现歌的曲式是不遗传的。年轻的雄鸟往往能够通过模仿将邻近地盘的小鸟的歌曲学过来。这种情况和我们人类学习语言一样,詹金斯在那儿的大部分时间里,岛上的歌曲有固定的几首,它们构成一个“歌库”(songpool)。每一只年轻的雄鸟都可以从这个歌库里选用一两首作为自己演唱的歌曲。詹金斯有时碰巧很走运,他目睹耳闻过这些小鸟是如何“发明”一首新歌的,这种新歌是由于它们模仿老歌时的差错而形成。他写道,“我通过观察发现,新歌的产生是由于音调高低的改变、音调的重复、一些音调的省略以及其他歌曲的一些片断的组合等各种原因……新曲调的歌是突然出现的,它在几年之內可以稳定不变。而且,若干例子表明,这种新曲调的歌可以准确无误地传给新一代的歌手,从而形成唱相同歌曲的显明一致的新群体。”詹金斯把这种新歌的起源称作”文化突变”(culturalmutations)。

黑背鸥的歌曲确实是通过非遗传途径进化的。有关鸟类和猴子的文化进化还可以举一些其他的例子,但它们都不过是趣闻而已。只有我们自己的物种才能真正表明文化进化的实质。语言仅仅是许多例子中的一个罢了。时装、饮食习惯、仪式和风俗、艺术和建筑、工程和技术等,所有这一切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断在进化,其方式看起来好象是高速度的遗传进化,但实际上却与遗传进化无关。不过,和遗传进化一样,这种变化可能是渐进的。在某种意义上说,现代科学事实上比古代科学优越,这是有其道理的,随着时间一个世纪一个世纪地流逝,我们对宇宙的认识不断改变,而且逐步加深。我们应当承认,目前科技不断取得突破的局面只能追溯到文艺复兴时期,在文艺复兴以前是一个蒙昧的停滞不前的时期。在这个时期里,欧洲科学文化静止在希腊人所达到的水平上。但正象我们在第五章里所看到的那样,遗传进化也能以存在于一种稳定状态同另一种稳定状态之间的那一连串的突发现象而取得进展。

经常有人提到文化进化与遗传进化之间的相似之处,但有时过分渲染,使之带有完全不必要的神秘色彩。波珀爵士(SirKarlPopper)专门阐明了科学进步与通过自然选择的遗传进化之间的相似之处。我甚至打算对诸如遗传学家卡瓦利-斯福尔泽(L.avalli-Sforza)、人类学家克洛克(F.T.Cloak)和人性学家卡伦(J.M.Cullen)等人正在探讨的各个方面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

我的一些热心的达尔文主义者同行对人类行为进行了解释,但我作为一个同样是热心的达尔文主义者,对他们的解释感到并不满意。他们试图在人类文明的各种属性中寻找“生物学上的优越性”。例如,部落的宗教信仰一向被认为是旨在巩固群体特征的一种手法,它对成群出猎的物种特别有用,因为这种物种的个体依靠集体力量去捕捉大的、跑得快的动物。以进化论作为先人之见形成的这些理论常常含有群体选择的性质,不过我们可以根据正统的基因选择观点来重新说明这些理论。在过去的几百万年中,人类很可能大部分时间生活在有亲缘关系的小规模群体中。亲属选择和有利于相互利他行为的选择很可能对人类的基因发生过作用,从而形成了我们的许多基本的心理特征和倾向。这些想法就其本身而言好象是言之成理的,,但我总认为它们还不足以解释诸如文化、文化进化以及世界各地人类各种文化之间的巨大差异等这些深刻的、难以解决的问题。它们无法解释特恩布尔(ColinTunlbull)描绘的乌干达的艾克(IkofUganda)那种极端的自私性或米德(MargaretMead)的阿拉佩什(Arapesh)那种温情脉脉的利他主义。我认为,我们必须再度求助于基本原则,重新进行解释。我要提出的论点是,要想了解现代人类的进化,我们必须首先把基因抛开,不把它作为我们的进化理论的唯一根据。前面几章既然出自我的手笔,而现在我又提出这样的论点似乎使人觉得有点意外。我是个达尔文主义的热情支持者,但我认为达尔文主义的内容异常广泛,不应局限于基因这样一个狭窄的范围内。在我的论点里,基因只是起到类比的作用,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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