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会说话的老鼠〔英〕皮埃尔·内莉
名演员宾森,在市场拥挤人群中,推挤着人往前走;一面还得屏住呼吸,抵御那来自四面八方的汗臭、烂水果和腐菜叶的气息。
这条狭窄的碎石头路,到处布满了闪着金光的大便堆,红头苍蝇围聚其上,一有人来就四处飞扬,发出“嗡——嗡”的声音。在监色的天空上,挂着炙热的北非太阳,烤晒着路两旁的白色平房和败圮的城墙。
一些野狗在墙拐角的阴影处躺着,伸出长长的红舌头。光着全身的小孩在啃着果皮,而他们穿着长袍戴着面纱的母亲,正在大声的与小贩讨价还价。
一位老盲人,脸皮皱得像橘子皮,由他一个小孙子带领着,不断的在人群中穿梭。在巷子口的拱门下,宾森犹豫了一会儿,四通八达的小巷子,使他有如进了迷魂阵,连方向都摸不清楚了。正当他停下来用手帕擦着额上的汗时,一个瘦瘦脸上有着麻子的小孩走到他前面来。
“你是美国人?”这个孩子问。
宾森摇了摇头说:“我是英国人。”
“啊,阁下,”这孩子鞠躬如也地说。“你要看大腿艳舞?女孩个个可爱,只要四块钱,非常便宜。”
“不要,”宾森说:“我在找会说话的老鼠。”
这个小孩眼睛转动了一下,伸出一只黝黑的手来说:“路很远,很容易迷路,最好不要单独去,我带你去只要一元。”
宾森掏出了皮夹,仔细的取出一张一元的钞票。这孩子贪婪的望着,活像一只小野兽。
“一块钱。”宾森说,这孩子伸手去拿钞票,可是宾森很快抽回手来,放进上衣口袋去。“我们看到了会说话的老鼠,这一块钱就是你的。”
这孩子露出失望的神色,但随即耸了耸肩说:“阁下,跟着我来,跟我紧一点,路很远。”
当他们走进这条肮脏的小巷时,宾森点燃了一根雪茄除除臭气。
宾森身材瘦长,有着一头白发和一张贵族的脸,他白色的热带服和擦得雪亮的皮鞋,给人一种富贵人家的感觉。在欧洲和美国,他算得上是富有而且出名的,他是最常在电视上出现的脸孔之一。他表演的“宾森之角”,乃是这十年之中最成功的节目;这个节目的观众超过了六千万人,它主要的内容是出于杜撰,里面随时都有些讽刺和特别的新东西。
他有个名叫辛浦森的朋友,正在突尼西亚一座偏远的别墅里度假,写信告诉他一个使人难以置信的消息,就是在这个城里迷魂阵似的市场里有只会说话的老鼠,这个消息使得宾森的好奇心油然而生。辛浦森是位人类学家,当然他不会说夸大的话,他所说的这只老鼠一定是真的。
宾森立刻驾着他私人的飞机来到了摩纳斯特,只顺路停留了一下拜访突尼西亚总统,他正好也停留在附近。辛浦森在绍斯的埃尔哈拉饭店迎接他,这家豪华饭店是中东最好的旅馆。在他们喝得酒酣耳热以后,辛浦森告诉了他这只会说话老鼠的故事。
宾森全神贯注地听着,等这故事一讲完以后,他立刻有了一个构想,这样稀贵的东西会决定他电视节目的前途,当他从辛浦森那里得到这只老鼠和它主人大致的地方后,就想把它确实的位置找出来。可是这项任务却不简单,因为说好听点,阿拉伯人最多疑,说难听点,所有的阿拉伯人对英国人都有点不信任。
惟一能知道的线索是这座城离绍斯大约是一天的车程。辛浦森恳求不要他同去,因为那处市场的臭气会叫他一闻就晕,而且那次他发现这只会说话的老鼠也是偶然碰上的。宾森却毫不泄气地说,他决定单枪匹马地去找。
现在他是迈开大步跟着这个阿拉伯小鬼走,而小鬼的本身是在用慢跑。这些巷子越来越窄,也越来越暗,臭味也就越来越重。可是气温却毫不放松,没过多久,宾森全身都湿透了。在穿巷越弄地走了卅分钟后,他们来到一处鹅卵石的小广场前面。广场的四周都是破破烂烂的房子,窗口都堆满笑着看热闹的阿拉伯人。在广场里面,有一堆人在围着,这里也是充满着粪便味和汗臭味,七、八个黑人正在表演翻滚和平衡动作来娱乐这堆人。在场子的角落上放了一只收钱的盘子,看情况收益并不怎样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