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稻草人〔英〕布什·普鲁斯
劳森自觉这辈子在哪方面都不如安斯泰,安斯泰中学毕业就进了农学院,可是他就没有这种福气。由于他父亲健康日差,他不得不挑起重担,接替他父亲在那座花园卖花。两年半以后他父亲死了,没多久母亲也相继去世,只留下他一个人生活在那间小平房里,心不甘情不愿地照顾那座花园,所得仅够维持生活。
他感到受命运的欺骗,尤其是在安斯泰从大学里回来渡假时,他更加有这种感觉;他看到安斯泰总是冷淡沉默,而安斯泰对他热烈招呼,问东问西,但劳森感觉这是有意的谦虚和嘲笑,因此在校时的那股恨意,如今变得更强烈。
他最感怨恨的事是为了邻村的洛娜。
劳森在中学时代就已注意到她,洛娜和别的女孩不一样,她不会“咯、咯”地傻笑,也不会尖叫。她长得虽黑,但人很聪明,还有——相当壮。她很动人,眼眸深邃神秘得像一泓潭水。
这并不是说她性情沉闷;她也会兴奋,眼睛也会发亮。但这都不是为了他劳森。
好几次想在舞会后送她回家,但她总找得到种种借口和一个女伴来拒绝。有天晚上,这位女伴有她自己的约会,于是劳森抓到机会强逼着要送她回家。
在抵达她的村子以前,他试着要吻她,她把他推开,他又加点劲上前,她甩了他一个嘴巴。
“算了,你总不能责备一个想试试的人,”他喃喃地说。
“首先你得弄清楚你是否受欢迎!”她冷冷地回答。
不过当时他还有点感到安慰的是,她似乎也没有特定的对象。但到了暑假,他看到了安斯泰和她同进同出在田间散步,很明显是在谈恋爱了。
“为什么每件事在他都是如此容易!”劳森愤怒地想。
为什么他空想了很久,安斯泰却能不费吹灰之力就到手呢?
后来,他们订了婚。安斯泰从大学一毕业,就直接进入当地最好最大的农场当经理,他甚至连手都没抓过泥巴。
这使得劳森更为难过。他没有参加他们的婚礼,虽然实际上他的婚礼对整个郡都是公开的。
以后他常看到他们夫妇俩坐在漂亮的汽车里,他们见到他从来不会忘记向他打招呼,可是在他看来,他们是表现着贵族的谦逊。
“猪……母狗!”他在他们身后吐口水:“你们认为这地方是你们的?我要叫你们两个都完蛋……”
他找到一根山栌干,又长又直,上面还有筋扭缠着,很结实有力。他心想,用这个来打死安斯泰,事后用火烧掉,警察连凶器都会找不到。
他砍下来藏在柜子里,每天晚上拿出来欣赏,他慢工细活的把它修得更顺手一点。等到他完工以后,他兴奋地挥动着。
“就像这样,”他口里叫着:“哈……哈……哈!”
他先杀了安斯泰的狗,因为在安斯泰步行的时候,它总是和他形影不离的,要同时对付一个人和这只狗,他是没多大机会的。
这是只牧羊犬,除了安斯泰以外它谁都不跟。有那么几天,安斯泰带着妻子进城去了,而这只狗单独在农庄上到处转,就像主人不在,它要更卖力点似的。
劳森注意到这一点,他在河边遇上了那只狗,一颗子弹就把它解决掉了。他明白那些弹道专家会做的事,于是他把弹头从尸体里挖了出来,然后,系上一块石头,把它丢进了深潭里。
事成以后,他顺着河边的树林回到家里,没有任何人看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