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一次演讲
女士们,先生们:
今天我很荣幸能在这里会晤一些大人物。尽管你们会说这个城市没有什么大人物,大人物都出身在伦敦、旧金山、罗马或其他大城市,就是不会出自本地,他们都来自这个城市以外的地方,如果是这样,你们就大错特错了。事实是我们这里的大人物和其他城市一样多。在座的听众里面就有许多大人物,有男也有女。
现在,请允许我大胆放言,在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大人物时,我们常常犯的最大错误就是,我们总是认为大人物都有一间宽敞的办公室。但是,我要告诉你们,这个世界根本不知道什么样的人是世人最伟大的人物。
那么,谁才是世界上的伟大人物呢?青年人或许会急于提出这样的问题。我告诉你们,大人物不一定就是在高楼大厦里设有办公室的人,人之所以伟大是在于他本身的价值,与他获得的职位无关,谁能说一个靠吃粮食才能生存的君王比一个辛勤耕作的农夫更伟大呢?不过,请不要责备那些位居某种公职便以为自己将成为大人物的年轻人。
现在,我想请问在座的各位,你们有谁打算做个伟大的人物?
那个戴西部牛仔帽的小伙子,你说你总有一天要成为这人城市的大人物。真的吗?
你打算在什么时候实现这个心愿哪?
你说在发生另一场战争的时候,你会在枪林弹雨中冲锋陷阵,从旗杆上扯下敌人的旗帜,你将在胸前挂满勋章,凯旋归国,担任政府褒奖给你的公职,你将成为大人物!
不,不会的!不会,年轻人,你这样做并不是真正的伟大,但我们不应该责备你的想法,你在上学时就受到这样的教导,那些担任官职的人都曾经英勇地参战。
我记得,美国的西班牙战争刚结束时,我们这个城市有过一次和平大游行。人们告诉我,流行队伍走上布洛大街时,有辆四轮马车在我家大门口停下来,坐在马车上的是霍普森先生,所有人都把帽子抛向天空,挥舞着手帕,大声地叫:“霍普森万岁!”如果我当时在场,也会这样叫喊,因为他应该获得这份伟大的荣誉。
但是,假设明天我到大学讲坛上问大家:“小伙子们,是谁击沉了梅里马克号?”如果他们回答:“是霍普森。”那么他们的回答是八分之七的谎言,因为击沉梅里马克号的总共有八个人,另外七个人因为职位的关系,一直暴露在西班牙人的炮火攻击之下,而霍普森先生身为指挥官,很可能置身于炮火之外。
我的朋友们,今晚在座的听众都是知识分子,但我敢说,你们当中没有一个人能说得出与霍普森先生在一起战斗的那七个人是谁。
我们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来教授历史呢?我们必须教导学生,不管一个人的职位多么低微,只要善尽职责,美国人民颁给他的荣耀,应该和颁给一个国王一样多。
一般人教导孩子的方式都是这样的,她的小儿子问:“妈妈,那栋高高的建筑物是什么?”
“那是格兰特将军的坟墓。”
“格兰特将军是什么人?”
“他是平定叛乱的人。”
历史怎么可以这么教授呢?各位想一想,如果我们只有一名格兰特将军,战争打得赢吗?哦,不会的。那么为什么要在哈德逊河上造一座坟墓哪?那不是因为格兰特将军本人是个伟大人物,坟墓之所以建在那里是因为他是代表人物,代表了二十万名为国损躯的英勇将士,而其中许多人和格兰特将军一样伟大。这就是那座美丽的坟墓耸立在哈德逊河岸边的真正原因。
我记得一件事,可以用来说明这种情况,这也是我今晚所能想到的惟一一个例子。这件事令我很惭愧,无法将其忘掉。我现在把眼睛闭上,回溯到1863年,我可以看到位于伯克郡山的老家,看到牛市上挤满了人,还有当地的教堂和市政厅也都挤满了人。
我听到乐队的演奏声,看到国旗在飞扬,手帕在迎风招展。我对当天的情景记忆犹新。人群是来迎接一连士兵的,而那连士兵也正在列队前来。他们在内战中服完一期兵役,又要再延长一期,现在正受到家乡父老的欢迎。我当时只是个年轻小伙,但我是那个连的连长。在那一天,我洋洋得意,像个吹足了气的气球——只要一根细细的针,就可以将我扎破。我走在队伍前列,我比世上任何一个人都骄傲。
我们列队走入市政厅,他们安排我的士兵坐在大厅中央,我则在前排就坐,接着镇上的官员列队从拥挤的人群中走出来,他们走到台上,围成半圆形坐下,市长随后在那个半圆形的位子中央坐不来。他是个老人,头发灰白,以前从未担任过公职。他认为,既然他担任公职,他就是一个伟大的人物。当他站起来的时候,他首先调整了一下他那副很有份量的眼镜,然后以无比威严的架势环视台下的民众。突然,他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接着这个好心的老人走向我,邀请我上台和那些镇上的官员坐在一起。
邀请我上台!在我从军之前,没有一个市府官员注意到我。我坐在台前,让我的佩剑垂在地板上。我双手抱胸,等待接受欢迎,觉得自己就像是拿破仑五世!骄傲总在毁灭与失败之前出现。
这时市长代表民众发表演说,欢迎我们这批凯旋归来的军人,他从口袋里拿出演讲稿,小心翼翼地在讲桌上摊开,然后又调整了一下眼镜。他先从讲坛后面退了几步,然后再走向前。他一定很用心地研究过演讲稿,因为他采取了演说家的姿态,将身体重心放在左脚,右脚轻轻向前移,两肩往后缩,然后张开嘴,以四十五度的角度伸出手。
“各位亲爱的市民,”他开口说:“我们很高兴欢迎这些英勇参战的……不畏流血的……战士回到他们的故乡。我们尤其高兴,在今天看到跟我们在一起的,还有一位年轻的英雄(指的就是我)……这位年轻的英雄,在想像中,我们曾经看到他率领部队与敌人进行殊死搏击。我们看到他那把闪亮的佩剑……在阳光下发出耀眼的光芒,他对着他的部队大叫,‘冲锋’。”
上帝呀!这位好心的老头子对战争一无所知。只要他懂一点战争,就会知道一个事实:步兵军官在危险关头跑到部属前面是极大的错误。我竟然拿着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指挥刀,对部下大喊:冲锋!我从来没有这样做过。
你们想一想,我会跑到最前面,被前面的敌人和后面己方部队夹击吗?军官是不应该跑到那地方去的。在实际的战斗中,军官的位置就在士兵身后。因为是是参谋,所以当叛军从树林中冲出,从四面八方向我方攻来时,我总是要骑着马对我方军队一路叫喊:“军官退后!军官退后!”然后,每个军官都会退到战斗区后面,而且军阶愈高的人退得愈远。这不是因为他没有勇气,而是因为作战的规则就是这样。如果将军跑到前线,而且被打死了,这仗也就必输无疑,因为整个作战计划都在他的脑子里,他必须处在绝对安全的地方。
我居然会拿着“那把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佩剑”。啊!那天坐在市政大厅的士兵当中,有人曾以死来保护我这名半大不小的军官,有人背着我横渡极深的河流。还有些人并不在场,因为他们为国捐躯了。讲演的人也曾提到他们,但他们并未受到注意。是的,真正为国捐躯的人却没有受到注意,我这个小男孩却被说成当时的英雄。
我为什么被当作英雄?很简单,因为那位演讲者也掉进同样愚蠢的陷阱。这个小男孩是军官,其他的人只是士兵。我从这里得到了一个终生难忘的教训。一个人之所以伟大,并不是因为他拥有某种官衔。他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以些微的工具创下大业,以默默无闻的平民身份完成了人生目标。这才是真正的伟大。
个人只要能向大众提供宽敞的街道、舒适的住宅、优雅的学校、庄严的教堂、真诚的训诫、真心的幸福,只要他能得到当地居民的感谢,无论他到哪里,都是伟大的。但如果他不被当地居民所感谢,那么不管他到地球的哪个角落,都不会是个伟大的人物。
我希望在座的各位,都知道,我们是在有意义的行动中活着,而不是岁月;我们是在感觉中活着,而不是电话按键上的数字;我们是在思想中活着,而不是空气;我们应该在正确的目标下,以心脏的跳动来计算时间。
如果你忘记我今晚所说的话,请不要忘记我下面的话:思考最多、感觉最高贵、行为也最正当的人,生活也过得最充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