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曹冠词作鉴赏
生平简介
曹冠字宗臣,号双溪,东阳(今属浙江)人。绍兴二十四年进士。二十五年,为平江府府学教授,旋除国子录擢左宣议郎、太常博士,寻兼权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桧死,为撰谥议,称桧“光弼圣主,绍开中兴,安宗社与阽危之中,恢太平于板荡之后。道德先天地,勋业冠古今”后数日,以右正言张修等论罢。明年,又被论为秦埙假手驳放科名。孝宗时,许再试,复登乾道五年(1169)进士。绍熙初,知郴州,转朝奉大夫赐金紫致仕,年八十卒。有《双溪集》二十卷,《景物类要诗》十卷,词有《燕喜词》一卷。
☆ 念奴娇
曹冠
宋玉《高唐赋》述楚怀王遇神女事,所世信之。愚独以为不然,因赋《念奴桥》,洗千载之诬蔑,以祛流俗之惑。蜀川三峡,有高唐奇观,神仙幽处。
巨石巉岩临积水,波浪轰天声怒。
十二灵峰,云阶月地,中有巫山女。
须臾变化,阳台朝暮云雨。
堪笑楚国怀襄,分当严父子,胡然无度?
幻梦俱迷,应感逢魑魅,虚言冥遇。
女耻求媒,况神清直,岂可轻诬污?
逢君之恶,鄙哉宋玉词赋!
曹冠词作鉴赏
梁昭明太子萧统编《文选》收有旧题宋玉所撰的《高唐》、《神女》两首词赋《高唐赋。序》载楚怀王游高唐,“怠而昼寝,梦见一妇人曰:”妾巫山之女也,为高唐之客,闻君游高塘,愿荐枕席。‘王因幸之。去而辞曰:“妾在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神女赋。序》又记怀王之子楚襄王游云梦之浦,使宋玉赋高唐神女之事,“其夜王寝,果梦与神女遇”。由于宋赋词笔华美,再加上神女故事本身所具有的神秘色彩,这两篇赋对于后世文学影响很大,尤其是前篇,在诗词中,它已成为使用频率最高的典故之一。正如李商隐《有感》诗之所云,“一自《高唐赋》成后,楚天云雨尽堪疑”!当绝大多数读者陶醉于这人神恋爱故事的谲幻温馨之中时,有人开始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来找碴儿了。
唐代元稹《楚歌》十首其四(惧盈因邓曼)曰:“襄王忽妖梦,宋玉复淫辞。万事捐宫馆,空山云雨期。”北宋吴简言《题巫山神女庙》诗亦云:“惆怅巫娥事不平,当时一梦是虚成。只因宋玉闲唇吻,流尽巴江洗不清。”皆为其例。然而上述都还不过是诗人一时的感叹而已,真正郑重其事,公然宣称要肃清宋赋“流毒”,为神女“洗千载之诬蔑”的议论,除了曹冠的这首词,再也找不到超过它的了。
全篇的“高论”尽在下阕,我们讲析时不妨打破常规,先从后半段说起。
“堪笑楚国怀襄,分当严父子,胡然无度?”——可笑楚怀王、楚襄王,理当严守父子名分,何以竟越轨乱伦,同一位神女暖昧不清呢?怀王熊槐(一名“相”)、襄王熊横是史有定论的荒淫昏聩之君,骂骂本亦无妨,但神女却不可亵渎,必须替她开脱,于是乃有下文:“幻梦俱迷,应感逢魑魅,虚言冥遇。”——怀、襄二王梦中所交接的,哪什么神女!他们大概都睡昏了头,让山林异气幻化而成的鬼怪所迷惑了。如此判断,有什么根据吗?当然的有的!且看词人怎样推理演绎:“女耻求媒,况神清直,岂可轻诬污?”——神的伦理道德水准当然远在人类之上,人间女子尚且以求媒自请嫁人为羞耻,必待男家聘之后才行,何况神女清白正直,断然不会有什么“自荐枕席”的苟且之事,岂可轻易地往她身上泼脏水?然而,竟有人这样泼了。那是谁呢?首先是自诩梦交神女的怀王、襄王父子,其次是将二王艳遇著述于文学的弄臣宋玉。口舌之夸,传播的辐射面毕竟有限,这倒也没有什么;惟笔墨宣淫,能量忒大,波及万人,毒流千载,实不可不大加挞伐,故词人即以狠批宋玉作结:“逢君之恶,鄙哉宋玉词赋!”——迎合君王的丑恶情欲,对其津津乐道的风流韵事大事铺陈藻绘,《高唐》、《神女》二赋真是可谓卑劣之极!
看到这里,不仅读者诸君几欲捧腹解颐,就连笔者也忍俊不禁:好个巾气十足的道学家!好个酸馅味满口的老夫子!跟古代的文学家较量,为神话中的人物辨诬,而且态度又是那样的一本正经。——迁哉,迂得可爱!不过且慢,倘若我们于喷饭之余三复其言,便可发柄此词之荒唐中仍有值得正视的严肃的内容。自从春秋时卫宣公将儿子的新娘占为己有,在《诗经。邶风》中留下了一首题为《新台》的讽刺诗后,直至唐高宗李治以其父太宗之妾武媚娘为皇后,唐玄宗李隆基夺其子寿王妃杨玉环为贵妃,诸如此类“胡然无度”的秽行在封建帝王的宫闱中是屡见不鲜的,诚所谓“中冓之言,不可道也”(《诗鄘风墙有茨》)。曹冠之词,能说它没有一点批判的精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