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黄狗乌利
人们都把狗看成是最讲义气、最最忠诚的动物。“忠实的走狗”,是人们口边上常说的话。
也许一般情况是这样,但是,什么事情都有例外。这里讲的黄狗乌利,就是一条狗背叛主人的故事。
乌利是一只小黄狗。浑身长着浓密的黄毛,是一只血统最杂的混血狗。
它兼有各种狗的特征,是混有各种血统的大杂种。它还是一只血统古老的良种狗,因为它长得跟所有狗类的老祖宗——胡狼非常相像。
胡狼的学名就是“黄狗”的意思。胡狼的不少特征,也可以从它已经驯化了的后代身上看得出来。这种平凡的杂种狗,机灵活泼,吃苦耐劳。在真正的生活斗争中,它所具备的条件,比所有的“纯种”同类好得多。
这种胡狼型的遗传,有时候更来得明显,它又狡猾,又凶狠,还能像狼那样咬人。而且它天生有一种奇特的野性,尽管它还有一些比较驯良的、逗人喜爱的地方,可是在受到虐待,或是在患难生活过久了的时候,这种野性就会发展成为可怕的叛逆行为。
就拿这小乌利来说吧,它出生在加拿大遥远的契维奥茨山上。在一窝小狗当中,只有它被主人留养了下来。小乌利的幼年时代,过的是一种牧羊生活,跟它做伴儿的,是一个老牧羊人,名叫罗宾,到两岁的时候,乌利已经完全长大了,同时也经过了全套的牧羊训练。它对羊群非常熟悉,以致老牧羊人对它的聪明能干终于信任到了这样的地步:他自己经常泡在酒店里,让乌利在小山上看管笨头笨脑的羊群。鸟利受过良好的训练,因此在很多方面部显示出它是只极有发展前途的聪明的小狗。它对糊里糊涂过日子的罗宾,也从来没有瞧不起过。这位终日在醉乡中寻乐的老牧羊人,对乌利极少采用粗暴的行为,所以乌利就对他特别驯服,特别尊敬。因而在乌利的心日中,就没有再比罗宾更伟大的人物了。
这一年,罗宾奉主人的指派,带着乌利,赶着三百七十四只羊到遥远的约克州市场上去卖。他们平安无事地走了上百里地,到了蒂尼河,羊群被赶上渡船,安全地在烟雾弥漫的南盾上了岸。走了不一会,就到了大街上。一上街,见这么多人,三百七十四只羊都惊慌起来,根本不顾牧羊人的看管,就在大街上径自乱窜。
这一下可把罗宾急死了。他朝四处乱窜的羊群呆望了半分钟,就发命令说:“乌利,去把它们抓回来。”他动过这番脑筋以后,便坐下来,点上烟斗,等着。
对乌利来说,罗宾的命令就是上帝的声音。它马上朝三百七十四个不同的方向奔去,把所有奔散在四处的迷路羊拦集在一起,然后把它们带回到罗宾前面的渡口小屋那儿。这时候,罗宾已经吸足了烟,正在打盹呢。当乌利把羊赶到他面前时,他便开始清点数目——370,371,372,373..
“乌利,”他责备说,“这儿不全。还少一只呢。”乌利似乎听懂了,它一个冲锋奔了出去,到全城去找寻那只丢失的羊去了。
乌利走了不久,有个小孩向罗宾指出说,羊群全部都在,整整三百七十四只。这一下可叫罗宾进退两难了。主人命令他尽快到约克州去,但他又知道乌利的自尊心很强,要是找不到那只羊,它是决不肯回来的,即使是偷也要把羊偷回来。这样的事情以前有过几次,结果都弄得很麻烦。现在该怎么办呢?乌利是一只好狗,丢了它实在可惜,可是主人的命令又不能不服从啊。
再说,要是乌利真的另外去偷一只羊来凑数的话,那后果又将怎样呢?这会儿是在异乡客地呀。他想来想去还是决定放弃乌利,便一个人带着羊群继续往前走去。至于以后的情形如何,那就没人知道,也没人去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