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冷酷的心
☆ [德]豪夫
第一部分凡是路过斯瓦本的人,不应忘记到黑森林里逛逛,倒不是为了看树木(虽然那儿有许许多多参天的枞树,绵绵不绝地耸立着,不是任何地方都见得到的。),而是为了看看森林里的人,他们显然与附近的居民不同。他们比普通人高大,肩膀宽阔、肢体粗壮,好像每天清晨从机树林里流出的清爽的气息,从幼年时代起就使他们能更自由地呼吸,使他们有更明亮的眼睛,更坚强,虽然是更粗野的气质,这是河谷居民和平原居民所不同的。他们不但在举止和体格上与森林以外的居民有极大的不同,在习惯和服装上也是如此。巴敦黑森林的居民衣服穿得最漂亮,男人都蓄着胡子,让它自然地长在下巴周围。他们穿黑紧身衣,肥大的、密镶着褶边的裤子和红长袜,戴一顶宽檐尖顶帽,样子相当古怪,但也很有气派,很令人起敬。那儿的人通常从事玻璃生产,也制造钟表,运到各地去卖。
森林的那一边住有一部分同族人,但由于工作的不同,他们的风俗习惯与玻璃匠也就不一样。他们是贩卖木材的,把机树砍下来编成木筏,经纳哥尔河放入尼卡河,由尼卡河上游到莱茵河,再顺莱茵河而下,一直远达荷兰。沿海的居民很熟习黑森林人和他们的木筏。他们在沿河每一个城市都逗留些时候,骄傲地等待着,看有没有人来买他们的木头和木板。他们把最结实、最长的木头高价卖给荷兰佬造船。这些人已过惯了粗野的流浪生活,喜欢的是坐在木筏上顺流下驶,悲哀的是沿着河岸上行而返。他们的服装与住在黑森林那一边的玻璃匠的服装也大不相同。他们上身穿黑麻布紧身衣,宽阔的胸膛上拴着一条手掌般宽的绿背带,下身穿黑皮裤,裤兜里露出一根黄铜尺。好像勋章一般。但使他们感到骄傲和愉快的是他们的靴子,这种靴子恐怕比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所时兴的靴子都要高,因为它可以拉过膝盖两柞宽,驾木筏的人们穿着在三尺深的水里走来走去,也不致于弄湿脚。
不久以前,黑森林的居民还相信森林里有精灵存在,最近才铲除了这种愚蠢的迷信。但奇怪的是,传说住在黑森林里的精灵,也是穿着这种不同的衣服,各有区别的。人们言之凿凿,说那个只有三尺半高的善良小精灵——小玻璃人出现对,总是戴着一顶宽檐尖顶帽,穿着紧身衣、肥裤子和红长袜;而出没于森林那一边的荷兰人米谢尔,据说却是一个阔肩膀、穿木筏客服装的丈八金刚。许多自称见过他的人都肯定地说:做他那双靴子要用许多牛皮,他们简直买不起这么多牛。“真大,一个普通人站进去可以齐脖子。”他们说,自以为没有夸大其辞。
据说,以前有一个黑森林青年和这两个森林的精灵发生过一段奇异的故事,现在我来讲讲这个故事。
黑森林里有一个寡妇,巴巴拉。蒙克太太,她丈夫在世时是个烧炭的。丈夫死后,她逐渐诱导她十六岁的孩子也烧起炭来。年轻的彼得。蒙克是个机灵的小伙子,因为跟着他父亲除烧炭外什么也没见过,便也甘于每星期天天坐在冒烟的炭窑旁边,或是进城去卖炭,全身被煤烟熏得乌黑,令人一见就作呕。不过,一个烧炭的人是有许多时间来想想自己和别人的。每当彼得。蒙克坐在自己的窑边时,四周阴暗的树木和森林里鸦雀无声的情景,不免使他 有感于怀,心里总想痛哭。他只觉得很悲哀、很痛苦,但不明白原因何在。后来他察觉使他痛苦的原来是他的社会地位。“一个污黑的、寂寞的烧炭的人!”他自言自语地说,“这真是一种凄惨的生活。玻璃匠、钟表匠,甚至星期天晚上的乐工都比我强,他们多么体面!而当彼得。蒙克打扮得干干净净的,穿着父亲过节穿的银钮紧身衣和崭新的红长袜出现时,在我后面跟着来的人就会猜想:这个长长的小伙子是谁呀?并称赞我的长袜和雄伟的步伐——可是,唉,如果他走上前去回过头来看看,他准会说:”哦,原来是烧炭的彼得。蒙克。‘“
森林那一边的木商也是他嫉妒的对象。有时候,这些森林巨人穿着华丽的衣服到这边来,身上的钮子、扣子、链子总有五十镑银子重,叉着两条腿,神气十足地看人跳舞,用荷兰话骂人,像荷兰的阔佬那样用一码长的科隆烟袋抽着烟——这时候,在他心目中,这样的木商就是一个幸福人的最完美的形象。这些幸福的骄子伸手到衣袋里去掏出整把的大银元来赌博,一掷就是六个巴成,一输就是五个古尔敦,一赢又是十个古尔敦,他看到这种情形简直就要发疯,怀着一肚子的悲哀,悄燃回转自己的茅舍里去了。他曾经在许多个节日的晚上,看见这个或那个“木材大老板”一次赌输的钱,比他可怜的父亲蒙克一年挣的还要多。尤其有三个这样的人,他不知道应当羡慕哪一个才好。这三个人中有一个是一条粗壮的大汉,脸庞呈紫红色,算是附近最有钱人,大家叫他做胖子埃泽希尔。他每年带着建筑木料到阿姆斯特丹去两次,而且很走运,每次卖出的价钱都比别人高得多,回家时别人都得步行,他却可以堂堂皇皇地坐着船回来。另一个是全森林里最长最瘦的人,大家叫他做长人什卢克。蒙克羡慕他是因为他的胆量特别大。他敢于和最体面的人抗辩,虽然酒馆里的人坐得那么挤,他占的地方比四个头号大胖子占的还要多,因为他不是把两个胳膊时撑在桌子上,就是把一条长腿翘在凳子上;没有人敢反对他,因为他有多得不可想象的钱。第三个是一位漂亮的青年,是全森林里最会跳舞的人,因此得了个“舞厅之王”之名。他本来是一个穷光蛋,曾经当过木商的仆人,后来突然发了大财。有人说他在一株古老的枞树下找到满满的一坛钱;也有人说他拿木商有时用来叉鱼的叉子,在丙根附近的莱茵河中捞起一大包金子;那儿本来埋藏着伟大的尼伯龙根的财宝,他捞起的就是其中的一包。总而言之,他突然发了财,从此就像王子一般受到老少的尊敬。
彼得。蒙克独自坐在机树林里的时候,常常想起这三个人。不错,他们三个人都有一个极大的缺点,就是贪得无厌,对债户和穷人们冷酷无情,这使他们很受当地人憎恨,因为黑森林人是一些心地善良的人民。可是实际情况我们可以想到,人们固然恨他们贪心,但也尊敬他们有钱;因为谁能像他们那样挥金如土呀?他们的钱好像是从机树上摇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