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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五章 在乌普萨拉

大学生五月五日星期四

在尼尔斯豪格尔森跟着大雁周游全国的那个年头,乌普萨拉有个很英俊的大学生。他住在阁楼上的一个小房间里。他自奉甚俭,人们常常取笑说他不吃不喝就能够活下去。他全付精力都灌注在学习上,因此领悟得比别人快得多,学习成绩非常出色。但是他却并非因此成了个书呆子或者迂腐夫子,相反地,他也不时同三五友好欢娱一番。他是一个大学生应有的品德的典范,倘若他身上没有那一点假疵的话。他本来应该是完美无缺的,可惜顺利把他娇宠坏了。出类拔萃的人往往容易不可一世。须知幸运成功的担子不是轻易能挑得动的,尤其是年轻人。

有一天早晨,他刚刚醒过来,就躺在那里思忖起自己是多么地才华出众。“所有的人都喜欢我,同学和老师都喜欢我,”他自言自语道,“我的学习真是又出色又顺利。今天我还要参加最后一场结业考试,我很快就会毕业的。待到大学毕业后,我就会马上获得一个薪水丰厚的职位。我真是处处鸿运高照,眼看前途似锦,不过我还是要认真对待,这样使我面前总是坦途一片,不会有什么事情来骚扰。”

乌普萨拉的大学生并不像小学生那样许多人挤在一个教室里一起念书,而是各自在家里自修。他们自修完一个科目以后就到教授那里去,对这个科目来一次总的答问。这样的口试叫做结业考试。那个大学生那一天就是要去进行这样一次最后的最难的口试。

他穿好衣服,吃罢早饭,就在书桌旁边坐定身子,准备把他复习过的书籍最后再浏览一遍。“我觉得我再看一遍也是多此一举的,我复习得够充分了,”他想道,“不过我还是尽量多看一点,免得万一有疏漏就后悔莫及了。”

他刚看了一会儿书,就听得有人敲门,一个大学生胳膊下面夹着厚厚的一卷稿纸走了进来。他同坐在书桌前面的那个大学生完全不是同一个类型。他木讷腼腆,胆小懦弱,身上穿着褴褛,一副寒酸相。他只知道埋头读书,没有其他爱好。人人都公认他学识渊博,但他却十分腼腆胆小,从来不敢去参加结业考试。大家觉得他有可能年复一年地呆在乌普萨拉,不断地念呀、念呀,成为终生一事无成的那种老留级生。

他这次来是恳请他的同学校核一遍他写的一本书。那本书还没有付印,只是他的手稿。“要是你肯把这份手稿过目一遍,就是帮了我一个大忙,”他萎萎缩缩地说道,“看完之后告诉我写得行不行。”

那位事事都运气亨通的大学生心想道:“我说的人人都喜欢我,难道有什么不对吗?这个从不敢把自己的著作昭示于人的隐居者,竟也来移樽就教啦。”

他答应尽快把手稿看完,那个来请教的大学生把手稿放到他的书桌上。“务请您费心妥善保管,”那个大学生央求他说,“我呕心沥血写这本书,化了五年心血才写出来。倘若丢失的话,我可再也写不出来啦。”

“你放心好啦,放在我这里是丢不了的,”他满口答应说,然后那位客人就告辞了。

那个事事如意的学生把那叠厚厚的稿纸拉到自己面前。“我真不晓得他能够七拼八凑成啥东西,”他说道,“哦,原来是乌普萨拉的历史!这题目倒还不赖。”

这位大学生非常热爱本乡本上,觉得乌普萨拉这个城市要比别的城市好得多,因此他自然对老留级大学生怎样描写这个城市感到十分好奇,想先读为快。“唔,与其要我老是牵肠挂肚惦记着这件事,倒不如把他的历史书马上就看一遍。”他喃喃地自言自语,“在考试之前最后一分钟复习功课那是白费功夫。到了教授面前也不见得会考得成绩更好一些。”

大学生连头也不抬,一口气把那部手稿通读了一遍。他看完之后拍案称快。“真是不错,”他说道,“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呵。这本书出版了,他也就要走运啦。我要去告诉他这本书写得非常出色,这真是一桩令人愉快的事。”

他把四散凌乱的稿纸收集起来,堆叠得整整齐齐放在桌上。就在他整理堆叠手稿的时候,他听见了挂钟报时的响声。

“喔唷,快来不及到教授那里去了。”他呼叫了一声,立即跑到阁楼上的一间更衣室里去取他的黑衣服。就像通常发生的一样,愈是手忙脚乱,锁和钥匙就愈拧不动,他耽误了大半晌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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