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二、从现实生活出发还是从抽象概念出发?
朋友们:
在我接到心向美学的朋友们来信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是究竟怎样才算美,“美的本质”是什么?
提问“怎样才算美”的朋友们未免有些谦虚。实际上这些朋友们每天都在接触到一些美的和丑的事物,在情感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感受甚至激动。例如一个年轻小伙子碰见一位他觉得中意的姑娘,他能没有一点美的感受吗?一个正派人在天安门事件中看见正反两派人物的激烈斗争,不也是多少能感觉到美的确实是美,丑的确实是丑吗?在这种场合放过火热的斗争而追问美的本质是什么,丑的本质是什么,不是有点文不对题吗?一个人如果不是白痴,对于具体的美和丑都有认识,这种认识不一定马上就对,但在不断地体验现实生活和加强文艺修养中,它会逐渐由错误到正确,由浅到深,这正是审美教育的发展过程。而现在有些人放弃亲身接触过和感受过的事物不管,而去追问什么美的本质这个极端抽象的概念,我敢说他们会永远抓不着所谓“美的本质”。法国人往往把“美”叫做“我不知道它是什么”(Je ne sais quoi)。可不是吗?柏拉图说的是一套,亚理斯多德说的又是一套;康德说的是一套,黑格尔说的又是一套。从马克思主义立场来看,他们都可一分为二,各有对和不对的两方面。事情本来很复杂,你能把它简单化成一个“美的定义”吗?就算你找到“美的定义”了,你就能据此来解决一切文艺方面的实际问题吗?这问题也涉及文艺创作和欣赏中的一系列问题,以后还要谈到,现在只谈研究美学是要从现实生活中的具体的事例出发,还是从抽象概念出发?
引起我先谈这个问题的是一位老朋友的来信。这位朋友在五十年代美学讨论中和我打过一些交道。他去年写过一篇题为《美的定义及其解说》的近万言长文,承他不弃,来信要我提意见。他的问题在现在一般中青年美学研究工作者中有普遍意义,所以趁这次机会来公开作复。
请先读他的“美的定义”:
美是符合人类社会生活向前发展的历史规律及相应的理想的那些事物底,以其相关的自然性为必要条件,而以其相关的社会性(在有阶级的社会时期主要被阶级性所规定 )为决定因素。矛盾统一起来的内在好本质之外部形象特征,诉诸一定人们感受上的一种客观价值。
既是客观规律,又是主观理想;既是内在好本质,又是外部形象特征;既是自然性,又是社会性;既是一定人们感受,又是客观价值。定义把这一大堆抽象概念拼凑在一起,仿佛主观和客观的矛盾就统一起来了。这种玩弄积木式的拼凑倒也煞费苦心,可是解决了什么问题呢?难道根据这样拼凑起来的楼阁,就可以进行文艺创作、欣赏和批评了吗?
“定义”之后还附了十三条“解说”仍旧是玩弄一些抽象概念,说来说去,并没有把“定义”解说清楚。作者始终一本正经,丝毫不用一点具体形象,丝毫不流露一点情感。他是从艺术学院毕业的,听说搞过雕塑和绘画,但始终不谈一点亲身经验,不举一点艺术实践方面的例证。十九世纪法国巴那斯派诗人为着要突出他们的现实主义,曾标榜所谓“不动情”(Impassivi)。“定义”的规定者确实做到了这一点,在文章里怕犯“人情味”的忌讳,阉割了自己,也阉割了读者,不管读者爱听不爱听,他硬塞给你的就只有这种光秃秃硬绑绑的枯燥货色,连文字也还似通不通。到什么时候才能看到这种文风改变过来呢!
读到这个“美的定义”,我倒有“如逢故人”的感觉。这位故人仍是五十年代美学讨论中的故人。当前,党的工作重点实行了转移,实现四个现代化成了全国人民的中心任务,各条战线正在热火朝天地大干快上,文艺界面貌也焕然一新。但这一切在这位搜寻“美的定义”的老朋友身上仿佛都没有起一点作用,他还是那样坐井观天,纹风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