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十四炮
第十四炮
摩托车保持着严整的队形,仿佛有看不见的钢管把它们焊接在一起。车手们都戴着洁白的头盔,穿着洁白的制服,腰间扎着宽大的皮带,皮带上挂着黑色的武器。在车队的后边,大约三十米的光景,有两台黑色的轿车,车顶上安装着巨大的警灯,红蓝交叉的灯光旋转不止,警笛发出尖锐的啸叫。警车的后边,是三辆更黑的轿车。大和尚,这是奥迪,是高级干部坐的。大和尚的眼睛睁开了一条缝,一缕紫色的光线,射到那些轿车上,接着就收回来。奥迪的后边,还有两辆警车,它们竟然没有鸣笛。我目送着这个不可一世的车队,兴奋地很想大声喊叫,但大和尚泥土般的冷静压制了我的热情,我只好低声说:一定是个大人物,一个很大的人物。大和尚不理我。我自言自语地说:今天这样的日子,不逢年,不逢节,大人物来干什么呢?啊呀我想起来了。瞧我这记性啊,坏透了。我说,大和尚,今天是肉食节啊,是一个由我们屠宰村发明的节日。十年前我们——主要是我,把这个节日发明了出来,然后就被镇上霸占了去。镇上搞了一届,又被市里抢夺了去。大和尚,尽管我炮轰老兰之后,为了避祸远走他乡,但有关家乡的消息和有关我的传说,还是源源不断地传进我的耳朵。大和尚,你到我的家乡去,在大街上随便拉住一个人问:你知道罗小通吗?这个人马上就会告诉你许多关于我的传奇故事。我承认,经过众口流传,许多故事已经被大大夸张,甚至许多不属于我的故事,也算到了我的头上,但无论如何,我罗小通或者说那个十年前的罗小通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却是不容置疑的。当然,还有一个名声与我同样大的人物,不是老兰,是老兰的三叔,这个一天之内和四十一个女人交合的奇人,创造了吉尼斯世界纪录。这是老兰那个杂种说的,姑妄言之,姑妄听之。大和尚,我对家乡的一切了如指掌。肉食节要延续三天,在这三天里,各种肉食,琳琅满目;各种屠宰机器和肉类加工机械的生产厂家,在市中心的广场上摆开了装饰华丽的展台;各种关于牲畜饲养、肉类加工、肉类营养的讨论会,在城市的各大饭店召开;同时,各种把人类食肉的想像力发展到极限的肉食大宴,也在全城的大小饭店排开。这三天真的是肉山肉林,你放开肚皮吃吧,能吃多少就吃多少。还有在七月广场上举行的吃肉大赛,吸引了五湖四海的食肉高手。冠军获得者,可以得到三百六十张代肉券,每张代肉券,都可以让你在本城的任何一家饭馆,放开肚皮吃一顿肉。当然,你也可以用这三百六十张代肉券,一次换取三千六百斤肉。在肉食节期间,吃肉比赛是一大景,但最热闹的还是谢肉大游行。就像任何节日的节目都是慢慢地丰富多彩起来一样,我们的肉食节也不例外。被这条大道连接起来的两个小城,是一个城市的两个部分,道路与城,形状如一只哑铃。肉食节的盛大游行队伍,将从这条大道上通过。东城的队伍往西城去,西城的队伍往东城来,在大道中部的某个地方会合,然后擦肩而过。毫无疑问,大和尚,我预感到,今天,这两支队伍,将在这座小庙前面、大道对面那片宽阔的空地上会合,院墙的坍塌,就是为了让我们的视线一览无余做的准备。大和尚,我知道您法力通天,这一切都是您安排好了的……我正唠叨得兴起,就看到一辆银灰色卡迪拉克牌轿车,在两辆沃尔沃轿车的前后护卫下,从西城的方向疾驰而来。虽然没有摩托车队和警车开道,但别有一种大大咧咧的、满不在乎的隐秘威严。车到了小庙前,猛地拐下大道,停在庙前的空场上。都是紧急刹车,勇猛而稳重,尤其是那辆在车的前头焊着一对金光闪闪大牛角的卡迪拉克,就像一匹猎豹,在狂奔中猛地停止了脚步。这样的车和这样的急刹车都让我惊心动魄。我低声呼叫着:大和尚啊,您睁开眼睛看看吧,真正的大人物出现了。大和尚端坐着,比他身后的马通神还要安详。我真怕他老人家就这样坐化了,那谁来听我诉说?但我舍不得在大和尚身上浪费目光,外边的情景太精彩。先是从那两辆同样是银灰色的沃尔沃轿车里钻出来四个大汉,黑色风衣、黑色墨镜,黑色的短发如同刺猬毛一样支棱着,宛如四块人形的焦炭。过了片刻,从卡迪拉克前面车门下来一个人,同样是一身黑衣,如同焦炭。这人匆忙转到车的后边,拉开车门,一只手掌护住车门上框,让一个黑色的人,动作轻快但不失庄严地钻了出来。这个人个头比其余的人都高出一个头顶,那两扇巨大的招风耳朵,宛如用红色水晶雕琢而成。这人也是一身墨黑,但与众不同的是他的脖子上围着一条洁白的绸巾,嘴巴里叼着一支像广味香肠一样粗的雪茄。这样的绸巾轻如鸿毛,一口气就能吹上天——我坚信——这样的雪茄一定是从古巴进口的,如果不是从古巴进口的那也是从菲律宾进口的。青蓝色的烟雾从那人的嘴巴和鼻孔里喷出来,在阳光下变幻着美丽的图案。过了片刻,从东城的方向,开来三辆美国制造的吉普,车顶上蒙着草绿色的伪装网,网上插着生满阔大叶片的树枝。从车上跳下四个身穿洁白西装的男子,簇拥着一个身穿洁白短裙的女郎。她的裙子短得徒有裙子之名,稍一活动,就露出来缀着蕾丝花边的短裤。两条修长得宛如玉柱的大腿,呈现着粉红的颜色。两只高跟高的白色小羊皮靴子,直装到膝盖下。她的脖子上围着一条小小的红色绸巾,宛如一束活泼的火苗。她的脸精致小巧,戴着一副大墨镜,下巴有点尖,左边嘴角上有一颗豌豆粒大小的黑痣,一头蓬松的微黄的头发,披挂到肩头。这个女子,落落大方地走到高大男子面前三尺处——四个白衣男子在她身后五尺处护卫着——摘下墨镜,露出两只忧伤的眼睛,凄楚地一笑,说:兰老大,我是沈公道的女儿沈瑶瑶。我知道,如果我的父亲今天来了,必死无疑,我在他的酒里放了安眠药。我是替父受死来了。兰大哥,你可以杀了我,但我求你放我父亲一马。那个男子,定定地立着,因为墨镜遮掩,看不到他的眼睛,因此也就无从判断他的神情。但我猜到了他进退两难。那个白衣的女子沈瑶瑶,安然地站在他的面前,高高挺起的胸脯,时刻准备着承受灼热的子弹。兰老大将手中的雪茄,似乎是漫不经心地投向那三辆美式吉普中的一辆,然后就走向他的卡迪拉克。他的司机,抢先一步,拉开了车门。卡迪拉克飞快地倒退,调好了方向,哞地一声就上了大道。那四条黑衣大汉,把黑色的风衣一揭就出了枪。一阵爆豆般的枪声,三辆吉普千疮百孔。那两辆沃尔沃冲上大道,追随着卡迪拉克,绝尘而去。呛鼻子扎肺的硝烟,强硬地扑进庙堂。我大声咳嗽着,心中满是惊悚。这简直就是一个经典的电影片断,竟然在我的眼前真实上演。这不是梦,漏油瘪胎的三辆吉普车可以作证,那四个呆若木鸡的白衣男人可以作证。那个风度非凡的白衣少女可以作证。我看到,两行眼泪,从她的眼睛里流下来。她戴上墨镜,把眼睛遮住了。让我更加兴奋的事情紧接着发生了:她对着庙堂的门口走过来。她走得真是好看。有的女人很漂亮,但走路不好看;有的女人走路很好看,但不漂亮。这个女人身段优美、容貌秀丽,走路的姿势十分好看,真是难得的尤物。所以连冷酷如沾霜生铁的兰老大也不忍心对她开枪。从走路的姿势上,根本看不出几分钟前她经历过惊心动魄的事情。我看清了,她的大腿上,其实是套着透明丝袜的,而套着透明丝袜的大腿比裸露的大腿更让我心猿意马。她的高小羊皮靴子的外侧,缀着两缕羊皮条儿扎成的穗头。我缺乏扬起头来看她上身的胆量,我只能看她屁股之下的部分。她一步跨进了门槛,淡淡的香气,使我的心里,产生了伤感的情绪。这样的高级情绪在我这种下三滥的心中,从来就没有产生过,但是今天产生了。我看到她的玲珑的膝盖,嘴唇馋得要命。我多么想伏上去亲亲她的膝盖,但是我没有这样的勇气。大和尚,我罗小通曾经是个天不怕地也不怕的小流氓,皇帝老婆的奶子,只要能够得着,我也是敢摸的,但是今天我胆怯了。年轻女子的一只手,摸了摸大和尚的脑袋。我的天啊,古怪啊,荒唐啊,幸福啊,大和尚的头啊。但是她没有摸我的头。当我眼泪汪汪地、斗胆抬起头来,期望着她也能摸摸我时,我看到的只是她耀眼的背影。大和尚,你还能听我说话吗?
中午时分,当父亲抱着妹妹再次出现在我家院子里时,母亲表现得十分平静,好像父亲从来就没有离家出走,不过是抱着孩子去邻居家串门归来。父亲的表现也让我感到惊讶。他神情安详,动作自然,仿佛他不是那个经历了急风暴雨般的思想斗争后二进家门的落魄男人,而是个抱着孩子去赶闲集归来的忠厚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