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变
2005年1月,女儿笑笑陪我去意大利乌迪内领取NONINO国际文学奖。期间,结识了印度加尔各答一家出版社的编辑Naveen Kishore。女儿与他用英文交谈,我坐在旁边看他。这是一个面部轮廓极为鲜明、沉默寡言的黑皮中年男子。穿一身黑色制服,披一件黑色风衣,提一架看上去十分沉重的黑色照相机。风衣的领袖、皮鞋的帮沿、相机的边角,都磨得发了白。我请他吃了一盘面条,他给我拍了一张照片。当时互留了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但分手之后,也就基本上把他忘记了。今年年初,突然收到他的邮件,说希望我能给他们出版社写一篇描述三十年来中国所发生的巨大变化的文章,我感到这个题目太过宽泛,自己难以胜任,便婉辞了。但架不住他一再来信劝说,最后竟允许我“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写什么就写什么”,这样,就没有理由拒绝了。拿起笔来才知道,我不可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也不可能“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拿起笔来才知道,他给我的题目,还牢牢地约束着我。他还发来了当年为我拍的那张照片,附着在邮件上,黑白的,有些酷。我这样的脸他竟然能拍出酷的感觉,可见是个高手。
一
按说我要写的,应该是发生在1979年之后的事情,但我的思绪,却总是越过界限,到达1969年秋天那个阳光明媚,菊花金黄,大雁南飞的下午。至此,我的回忆便与我混为一体。我的记忆,也就是当时的我,一个被赶出学校的孤独男童,被校园内的喧哗吸引,怯生生地溜进无人看管的大门,穿过一条长长的幽暗走廊,进入学校的核心地带:一个被四面房屋包围成的院子。院子的左边竖着一根柞木杆子,杆子顶端用铁丝捆扎着一根横木,横木上悬挂着一口红锈斑斑的铁钟。院子的右边有一个用砖头和水泥建成的简易乒乓球台,一群人正围着那球台,看两个人比赛。喧哗声由此发出。此时正是乡村学校放秋假的时间,围桌观球的大都是教师,只有几个漂亮的女生。她们是学校重点培养的乒乓球选手,准备在国庆节期间去县里参加比赛,所以不放假,在校练习球艺。她们都是国营农场里干部家的孩子,因为营养充足,发育良好,皮肤白皙,再加家庭富裕,衣着鲜艳,一看便知,与我们这些穷小子不是一个阶级的人。我们仰望着她们,但她们正眼都不瞧我们。正在打球的两个人,一个是曾经教过我数学的刘老师,本名叫刘天光。此人个头矮小,但嘴巴奇大。据说他可以将自己的拳头塞进自己的口腔,但他从没在我们面前表演过这绝活。我脑海里经常浮现出他在讲台上打哈欠的情景,那张嘴完全咧开,确实是壮观景象。他有一个外号叫“河马”,我们谁也没见过河马,蛤蟆也有一张大嘴,且“蛤蟆”与“河马”发音相似,于是“刘河马”就顺理成章地变成了“刘蛤蟆”。这本来不是我的发明,但查来查去,竟然查到了我的头上。刘蛤蟆是烈士的儿子,又是校革委会副主任,为他起外号,自然是一项大罪。我被开除学籍,轰出校门,也就非常必然了。
我这人从小就贱,从小就倒霉,从小就善于将事情弄巧成拙。我经常将明明是拍老师马屁的行为,让老师误以为我要陷害他。我母亲曾多次感叹地说:“儿啊!你是猫头鹰报喜,坏了名头!”是的,从来就没人将好事与我联系在一起,但凡是坏事,总说是我干的。好多人以为我脑后有反骨、思想品质差、既仇恨学校、又仇恨老师,这是误解百分百。其实,我对学校感情深厚,对刘大嘴老师,更有着特殊的感情。因为我也是一个大嘴巴的儿童。我写过一篇题为《大嘴》的小说,里边那个男孩,就是以我自己为模。我与刘大嘴老师,其实是难兄难弟。我们本该惺惺相惜,或曰同病相怜。我给谁起外号也不能给他起外号啊。这道理明摆在眼前,但刘老师就是不明白。他揪着我的头发将我揪到他的办公室,一脚将我踢倒在地时说的第一句话就是:
你……你……老鸦笑话猪黑!也不撒泼尿自己照照,看看你那张樱桃小嘴!
我想对刘老师解释,但他根本不容我解释,就这样,一个本来对刘大嘴老师怀有亲密感情的好孩子——莫大嘴——就这样被开除了。我的贱就表现在,明明我被刘老师当着学校全体师生的面宣布开除,但我依然爱着我的学校,我每天总是背着那个破书包找机会溜进学校——起初刘老师亲自往外赶我,赶我我不走,他就拧着我的耳朵或者揪着我的头发往外拖我,但不等他回到办公室,我又溜了进去。后来他就支派几个身高体壮的学生往外轰我,轰我我不走,他们就拧着我的胳膊搬着我的腿把我抬出校门,扔到大街上。但没等他们回教室坐定,我又出现在校园内了。我总是依偎在一个墙角里,身体尽量地萎缩,为的是不引起别人注意,为的是博得众人的同情。我在校园里,听他们的欢声笑语,看他们的蹦蹦跳跳。我最喜欢观看的还是乒乓球比赛,看到入迷时,眼睛里常常噙着泪水,嘴巴常常啃咬着自己的拳头。——后来,他们也懒得往外轰我了。
现在,四十年前的那个秋天的下午,我倚着墙角,看到刘蛤蟆老师挥舞着他自制的那个大于常规,形状如同一把军用铁锹的球拍,与曾经是我同班同桌的女同学鲁文莉对阵。鲁文莉其实也是一个大嘴巴的女孩,但她的嘴大得比较适合,不似我与刘老师这般夸张。即使在那个不以大嘴为美的年代里,她也算得上一个小小的美人。何况她的父亲是国营农场的汽车司机,开着一辆苏联制造的嘎斯51,风驰电掣,威风凛凛。那年头的汽车司机,是一个高贵的职业。我们的班主任老师曾出过一个题目《我的理想》,让我们作文,有一半的男生想做司机。我们班那个个头最高,身体最壮,满脸粉刺,唇上有胡须,看上去足有二十五岁的何志武干脆在文章里写道:我没有别的理想——我只有一个理想——我的理想就是做鲁文莉的爸爸。张老师喜欢将他认为最好的文章和最差的文章在课堂上朗读。朗读前他不报作者的姓名,朗读完让大家猜。在那个年代里,在乡下讲普通话是要被人嗤笑的,即使在学校里也不例外。我们这位张老师是我们学校里唯一一位敢用普通话讲课的人。他是师范学校毕业生,年纪大约二十岁出头吧。他的脸很瘦很长很白,留着一个偏分头,穿着洗得发了白的蓝华达呢军便装褂子。衣领上别着两颗曲别针,胳膊上戴着一副深蓝色套袖。他一定还穿过别的颜色,别的样式的服装,他不可能一年四季都穿这件衣裳,但在我的记忆里他的形象是与这件衣裳联系在一起的。我总是先想到他胳膊上的套袖和衣领上的别针,然后想到他的褂子,然后才能想到他的脸,他的五官,他的声音,他的表情。如果不遵循这样的顺序,张老师的模样,我是永远也忆不起来的。当时的张老师,用八十年代的话说是“奶油小生”,用九十年代的话说是“靓仔”,用现在的话说是不是“帅哥”?——也许还有更时尚的更流行的对于英俊少年的称谓,等我向邻居家的小女孩咨询一下再来确定吧。何志武看起来比张老师老多了。说他是张老师的爹那是夸张了一点,但说他是张老师的叔叔则没人怀疑。我记得张老师用一种夸张的、讥讽的语调朗读何志武那篇作文时的情景:我没有别的理想——我只有一个理想——我的理想是做鲁文莉的爸爸——短暂的沉闷之后是哄堂大笑。何志武这篇作文只有这三句话。张老师捏着作文簿的一角抖擞着——似乎要抖出其中的夹带——天才啊,真是天才!张老师说,大家猜猜看,这是哪位天才的作品?没人猜得出,我们左顾右盼,左顾右盼后便扭头向后看,寻找这位天才的作者。大家的视线很快集中到何志武的脸上。他个头最大,力气最大,好欺负同桌,所以张老师将他安排在教室最后边,让他单独一桌。他的脸在全班同学的注视下,似乎有点发红,但仔细一看也没有怎么红。他的表情似乎有点窘,但仔细一看也没怎么窘。他甚至有几分得意呢,因为他脸上出现了一个傻乎乎的,带着恶作剧的,几分油滑的笑容。他的上唇比较短,一笑即露出上牙,紫色的牙床黄色的牙,两颗门牙之间有一个缝隙。他的绝活是从这道牙缝里往外喷吐小泡泡,一个个小泡泡,在他面前飘着,很有诱惑力。他又开始吐泡泡了。张老师将他的作文簿像飞碟一样抛过去,作文簿中途坠落在杜宝花的面前——她可是好学生——她捏起簿子,厌恶地往后撇去。张老师问:何志武,你说说,为什么要做鲁文莉的爸爸。何志武继续吐泡泡。站起来!张老师大喊。何志武站起来,一副傲慢的、满不在乎的神情。说!为什么要做鲁文莉的爸爸?——又是一阵哄堂大笑。在我们的哄堂大笑中,与我同桌的鲁文莉,竟趴在课桌上,呜呜地哭起来。——我至今也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哭。——何志武依然不回答张老师的问题,脸上的表情更加傲慢。鲁文莉的哭,使这本来很简单的事情变得复杂起来,何志武的态度也让张老师的师道尊严受到了挑战。我猜想,如果预料到事情会发展到这种地步,张老师是不会当众朗读何文的,但开弓没有回头箭,他只好硬着头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