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第十四章
(一)
马扩虽然属于宣抚司编制,却是一个超然于宣抚司共同利害、共同行止的“编外”人员。宣抚司的同僚们不仅不把他看作同僚,还要千方百计地把他排除在他们的小圈子以外。他们一致把马扩看成为一匹不羁之马,甚至是一匹害群之马、一个化外之氓、一名异端分子,总而言之,他是宣抚司机关内部的一个“叛逆”。
西军出身的马扩,对于宣抚司具有一种先天的抗拒性,两者原来就是格格不入的。但这一点还不是他成为叛逆的唯一原因,宣抚司里也有西军出身的人,他们好像是加工过的腌肉、腊肉、风肉,已经失去了原来的味道,变得比较可以或者完全可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而和新的僚友们沆瀣一气了。
马扩却是一个完全没有希望加工改造的顽固分子。他知道在宣抚司当差,必须随时摆出(或者至少是随时装出)一副对统帅部深恶痛绝、咬牙切齿的表情。哪怕是碰到一件极小的事情,只要是统帅部提供的、主张的,首先就要不分青红皂白地痛骂一通,然后再去弄清楚它的内容和实况,谈起一个统帅部的人员,哪怕他是极为普通的将领或工作人员,也要把他放在明显的敌对地位上加以恶毒的讽刺、怒斥。这样才能取得和宣抚司同僚们和哀共济的效果。换句话说,小范围内的“和衷共济”是要以牺牲大范围的“和衷共济”为条件才能取到手的。
可是这个化外之氓的马扩偏偏不肯按照这个公式跟同僚们“和衷共济”。他不掩盖自己的观点和思想感情。统帅部的主张是错误的,他也反对它,但如果是正确的,他就热烈支持,坚决拥护。他从来不讳言自己的出身以及他跟统帅部大部分人员的亲密关系,他们遭到无端攻击时,他就挺身而出,为他们辩护。他保护朋友的利益时,使用的词汇是尖刻的,有时是激烈的,其激烈的程度比起他们受到攻击的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这就怪不得他的同僚在推举他使辽时,要加上一条“擅长词令”的考语。他一有空,就往统帅部跑,宣抚司的同僚们有时当面讽刺他“回娘家去”。他以一往无前的气概蔑视他们,无视他们,直截了当地承认自己确是回娘家去了。
此外,他丝毫也不像在宣抚司这个权威机构内当差做官的样子,丝毫不具备当差做官应有的常识和正规化的形式。这又是特别触怒他的同僚的一个原困。
一个官僚之所以能够成为官僚,因为他们忠实地按照官场中公认的一整套常识行事,并取得正规化的形式,把它们看成为行事的准则,处世的不二法门。集合这样一批官僚主义者在一个机构里办事,它就成为一个官僚的机构。
在宣抚司当差的常识和正规化的形式是:
对上司,必须维持其上下尊卑的体统,还要想尽办法引起他的注意,博得他的欢心。对同僚,要有“私交”,要相互吹棒,表现得热络非凡,虽然不妨碍在利害冲突之际,彼此在桌面下踢脚,在背心后面放冷箭。对下属,一定要摆出架势,要求他以自己对上司之礼来对待自己。合法的谄媚、合法的两面派、合法的妄自尊大,都是属于常识的范围内。
他们不管有事没事,每天都要到公事房来应卯画押,听候上级的传呼,一直要坐到比法定时间略早一刻才能离开。这一点残余的时间也被他们弄成合法化了。他们只办找到头上来的事情,自己决不找事情去办。他们只对有利于自己的工作感兴趣,决不对一般的公事感到兴趣。
每一个统治机构都是一个小小的社会。宣抚司也是一个小小的社会。作为它的组成成员,首先就要承认它的权威性,遵守这些成文的和不成文的法制、传统,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它的统治效能。谁要是不承认它,不维护它,不遵守它,谁就是这个机构、这个小小的社会中的“害群之马”,大家就要群起而攻之了。
北宋初期,也许像所有朝代的初期一样有一个行政效率较高的精干的政府。可是经过一百余年的嬗变、腐蚀,政府机构越来越庞大了,政府人员越来越冗杂了,制度条例越来越烦琐了,而行政效率恰得其反,越来越腐朽了。人们容易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数量往往是质量的反面。
负责伐辽战争的最高权力机构宣抚使司恰巧就是这样一个腐朽的机构,而马扩不幸又是这个腐朽机构中的一匹不可教药的害群之马。他不但不尊重、不承认这些公认的法则和形式,而且是它们的非难者、嘲笑者。他是一个专门根据非常识的原则来行事的人,因为到了他的时代,常识在这批常识家手里早已堕落成为一种庸俗的官僚哲学、一个争权夺利的掩蔽体、一种社会的腐蚀剂。马扩无意去捍卫它。
从他自己的哲学出发,他没有想到要维护机关中上下尊卑的体统,他并不认为童贯、蔡攸等上司值得他尊敬。他对私交有更加认真的看法,他不知道把宝贵的时间泡在公事房中无聊的谈话中有什么好处。两军相交,兵革方殷,多少正经事儿要等人们去办,哪有闲工夫来当面吹捧,背后诋毁?这两者都使他恶心。他知道在他的头顶上并没有一个认真想把事情办好,能把事情办好的头儿。如果头儿没有把合适的工作分配给他做,他宁可自己专找话儿干,因为他自己知道什么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比头儿们清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