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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二六五、勿犯公论 勿谄权门

公平正论不可犯手,一犯则贻羞万世;权门私窦不可著脚。一著则玷污终身。

【泽文】

公允平正的正确言论不可以触犯,一旦触犯就会贻臭羞辱万年;权贵豪门的私房闺窦不可以涉足,一旦涉足就会玷辱污损一生。

【注解】

公平正论:公平,公正而不偏袒。《管子形势解》:“天公平而无私,故美恶莫不覆;地公平而无私,故小大莫不载。”正论,正确合理的言论。宋叶适《祭黄尚书文》:“公存匪石,终始根柢;常扶正论,独引大体。”

犯手:着手,动手。《朱子语类》卷一百:“康节本是要出来有为底人,然又不肯深犯手做,凡事直待可做处,方试为之。”这里作触犯、违犯解。

贻羞万世:贻羞,使蒙受羞辱。唐吕温《代窦中丞与襄阳于相公书》:“致远之效莫彰,貽羞之责斯及。”万世,万年。权门:权贵,豪门。明何景明《赠胡君宗器序》:“给纳之者有权门,有贵家,有戚里,有世族,有豪商,有富贾。”

私窦:私,〈形〉秘密的,不公开的。唐白居易《长恨歌》:“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窦,〈名〉本义孔穴。《说文》:“窦,空也。”门旁小户 。《左传》:“筚门闺窦之人而皆陵其上”杜预注:“闺窦,小户,穿壁为户,上锐下方,状如圭也。”古代椭圆形地窖,如“窦窖”即积藏谷物的地窖。壁间的小门也叫窦。私窦就是私门,喻暗行切请托之门,即走后门。

著脚:即着脚,置足,犹言亲临其地。指落脚,涉足。见○○九【注解】

玷污:比喻辱没,指美誉受污损。玷,玷辱,使蒙受耻辱,辱没。南朝梁沈约《奏弹王源》:“玷辱流辈,莫斯为甚。”污,污损,玷污损毁。清恽敬《张子实临徐俟斋尺牍书后》:“第八行为‘下食婢’,污损数字,不可治,因书后归之。”

【评语】

公平的议论和适合道理的见解,人必须加以尊重,私情私见必须加以反对。世间的人只知道逞一己之私见,殊不知道贻留千秋万世之邪恶罪名。想来实在是万分不值得。有权势以及唯利是图的人,我们最好远离他们。如果常常出入这等人家,自己不知不觉就受了他们的行为传染,造成终生的耻辱与不可磨灭的污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处世原则,一个有操宁讲气节的人,宁可穷困死也不走后门依附权贵,因为那种阿谀奉承达官贵人的言行做起来实在可悲。尤其是权势之家唯利是图,他们对人的态度是雁过拔毛。所谓雁过拔毛,意思就是当大雁凌空飞过时,他们都必须拔下一根毛,比喻为人把钱看得太厉害,只要你有求于他或接近他时,他必然借机向你有所敲诈,假如你不给他,也绝不会轻易把你放过。你如果接受他的需索而行贿,那你的清白人格就受到了玷污,从此你终身也难以洗清。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就最能说明这种“犯公论贻羞万年,依权门玷污终身”的道理。一个正直的人同样不会去违背公德,触犯国法,他的操守决定了他不会好样去做。正因为不依附权贵,又奉公守法,那么就不可能去坑害公家致富,污损别人发财,他就会安贫乐道,保持清白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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